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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争议最大、批评最多的税种是个人所得税。

现行税制下,工资性收入实行累进税制,调整前起征点仅为每月2000元;投资回报的税率低于很多人工资的平均税率(比如租金收入的税率为5%);至于资本利得,没有税。在目前国内收入差距主要来源于财产性收入的背景下,这种税制无疑打击了劳动收入,甚至可以称之为“弱智”的个人所得税制,实际上已经成为工资税。

然而,目前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仍然停留在提高起征点和降低税率区间上。毫无疑问,这种改革思路远远没有解决当前个人所得税的根本问题。改革中一定会有新的想法。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中国目前的社会基础并不支持西式的高税收、高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这种个人所得税势必带来巨大的社会反弹。不如彻底改变我们的思维,承认当前的社会现实,先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同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幅度,以一个相对平坦、较低的税率(如上限不到20%)向民众征税。

第二,在技术层面,要统一考虑居民的所有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资本分红(如租金、资本增值收入,如果是负增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税)和所有其他收入,这些收入要一起纳税。同时要考虑到民众的家庭负担,所有身份证号码,或者被认定为某一纳税人的随军家属,都被抵税,或者成为被征收对象。

第三,税率要尽可能简单,减少各类非供养人员的抵扣。以美国为例,个人所得税法从联邦到州到市可以高达10万页,几十册。收入稍微复杂一点的纳税人,必须聘请专业会计师照顾,还必须保留相关记录;每年4月15日前的一两个月,都成了让家庭头疼的纳税日。4月15日邮局会排很长的队,现在互联网发达的时代依然如此。刚从美国回来,亲眼目睹了这个现象。

当今世界,有许多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非常成功。俄罗斯、新加坡、香港和爱尔兰实施了非常简单的几乎统一的税收制度,最高税率在15%左右,甚至更低。这不仅促进了纳税人积极纳税,也简化了政府的监管成本。在许多地方,它最终转化为政府税收的增加。

当今中国社会,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讨论已经偏离了方向,对于提高起征点的小问题关注过多。在这里,作者呼吁必须有一个系统而全面的思维方式,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要与整个社会的和谐和政治稳定综合考虑。局部的修修补补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社会矛盾,浪费宝贵的公共政策讨论资源,使一些更重要的问题(如土地财政、资源税费等)不能及时解决。

标题:李稻葵:个税讨论偏离方向 须全面系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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