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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适合创业板市场的并购重组制度

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日前在京表示,2010年境外上市的民营企业有114家,其中许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表明中国创业板市场仍需不断完善制度,加大对新兴产业上市的支持力度。他表示,有可能探索吸引百度、腾讯等海外上市的优秀红筹股公司重返创业板市场,可以展示传导效应。

周明在第十五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介绍,创业板下一阶段的制度创新将集中在五个方面。首先是探索建立创业板直接退市机制。这是一个一直在推进的问题,因为退市制度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下一步推出退市制度势在必行。他说,退市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市场各方的利益。但创业板作为一个全新的市场,没有历史遗留问题,具有率先探索退市制度的良好条件。

其次,要尽快建立适合创业板公司特点的小型快速再融资体系。“目前,加快创业板再融资体系建设,应根据创业板公司的特点,探索建立小型快速再融资体系,引入快速审批程序,简化相关信息披露,建立多元化发行体系,满足创业板公司的快速融资需求。解决ipo融资难的问题,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周明说。

三是建立适合创业板市场的并购重组制度。目前,程序和系统的设计非常复杂,并购的不确定性和时间成本非常高。因此,有必要建立适应创业板特点的并购体系,以利于创业板公司整合资源,提高市场竞争优势。下一步,要考虑从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证券交易所收购的审核程序等方面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区别于现有主板安排,支持创业板公司做大做强。

第四,积极探索适合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是高科技公司和新兴企业吸引人才的法宝。创业板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就需要设计好股权激励制度。

最后,要发挥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包括调动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提供外部监管和持续监管的有效性。

标题: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探索吸引红筹公司回归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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