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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岛核事故是突发事故,不会对中国核电行业的发展造成太大影响。然而,这次事故应该是一个重大的机会,促使人们反思核电行业长期快速发展背后被忽视的核安全隐患。”全国人大副主任、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研究所所长王毅多次向本报强调。

根据《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将定为7000万千瓦,甚至有学者和官员认为核电装机容量可能超过1亿千瓦。这不禁引起人们对核电能否科学发展的关注。

“即使达到1亿千瓦,核电仍然只占中国能源的5%左右,不能满足现实发展的需要。问题的关键在于需要前瞻性、协调和具体的政策来规范核能的发展。”王毅告诉本报记者。

同时,王毅指出,“能源管理权限的集中是必要的,大系统的方向是正确的,但对大系统的改革不应该有太多不切实际的期待。”

“最重要的不是机构的增减,而是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否则,即使建立了全面的大系统,独立的情况依然存在。”王毅解释道。

核电发展应该具有前瞻性

21世纪:日本福岛核事故给中国核电建设带来了哪些思考?

王毅:核电建设过程中,各种小事故并不少见。然而,正如交通安全隐患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我们将停止驾驶,核安全隐患的存在也不意味着核电建设应该停止或放缓。

从能源安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角度来看,中国发展核电作为能源多元化的重要手段是绝对必要的。福岛核事故为中国核电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剥去“清洁、高效、无害”核电的美丽外衣,将核安全问题呈现在公众视野中,并由此进行深刻反思,并不是一件坏事。

目前普通人对核能本身了解不多。随着核电的发展和人们对核电危险性认识的提高,可能会出现反核电的趋势。如果政府一直隐藏着核安全隐患,到时候可能会遇到更大的阻碍。

核安全问题一直存在,这次事故为近年来核电行业的快速发展敲响了警钟:在发展的同时防范风险非常重要,引导人们树立防范意识。

21世纪:核电相比其他能源有哪些弱点?目前中国核电发展面临的具体问题有哪些?

王毅:从核电发展的历史来看,核电缺乏竞争力的主要原因是核电成本高、建设周期长、核废料处理困难。

就我国核电发展而言,仍存在几大问题。第一,投资和建设成本巨大,建设周期长,预算增加,核废料处理成本高等。,将给中国未来的核电发展带来变数。

第二,我国核电规模庞大,发展迅速,反应堆类型多样,需要各种技术基础和人才支持,存在管理困难、人才匮乏等安全隐患。如何应对三代核电(如ap1000)和“二代加”核电等各种反应堆类型的共存、标准化和国产化,快堆完成研发和实现商业论证需要多长时间,如何选择和论证核废料处理的技术路线。

第三,核废料处理的困难是对中国环境保护的巨大挑战。核电厂运行10年后,核废料处理问题将继续出现。

当然,这些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反对发展核电。中国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核电。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的能源发展需要一个好的布局,防患于未然,在核电大规模开发完成之前做好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充分准备,而不是一味的下大力气。

21世纪:中国目前的核电发展政策计划是什么?你对核电政策有什么建议?

王毅:根据目前的中长期核电规划,我国核电战略将“坚持发展百万千瓦级先进压水堆核电的技术路线,按照热中子反应堆-快中子反应堆-可控核聚变反应堆的“三步走”工作,“坚持核燃料封闭循环的技术路线”。能否尽快实现第二个快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中国的勘探水平而言,基本铀资源的生产不能自给自足,需要进口。与石油相比,由于铀生产国的相对集中,铀资源的安全供应和价格将面临更严峻的形势。

为了实现中国核电的健康发展,需要以下政策改进。第一,中长期核电规划的调整要在国家长期能源发展战略下进行,正确判断核电应有的地位,设定现实可行的目标。此外,核电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还不够,需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计划,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第二,进一步明确核电中长期规划和部署,制定核电技术发展路线图。第三,我们应该重新考虑乏燃料的处置路线,至少根据国际上证明有效的经验考虑替代方案,例如使用核燃料进行一次性利用,然后选择适当的地点长期储存乏燃料。第四,制定和完善核事故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提高国家核安全管理部门的地位,完善管理职能,提高监管能力,严格论证和批准新建核电厂,加强对在建和运行核电厂的监管。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王毅:核电发展要具前瞻性 核安全的监管需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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