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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开发行业利润惊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所专家梅新宇27日接受中新社独家采访时表示,除了增加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用反暴利法规来限制中国房地产市场也是一个有益的思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检查司司长许26日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研究在商品房领域实施反暴利法。 在这个问题上,梅新宇表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暴利是“众所周知”的,即使在次贷危机爆发前的全球房地产牛市中,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表现也是极其显著的。他说,当时海外资金直接参与最多的房地产租赁市场,中国的市场收益率普遍比欧美高50%以上。 “中国的房地产开发行业利润更高,已经成为中国大陆创造亿万富翁的最大温床。在中国大陆的各种富豪榜中,房地产大亨们一直占据着突出的位置。”梅新宇表示,在福布斯2005中国富豪榜上,前50名中有15人以房地产为主业或主业之一,至少有3人也从事房地产投资。近年来,包括联想等高科技企业在内的其他行业的许多企业也加入了这个市场,这似乎为“房地产暴利”提供了证据。【/h/】由于中国房地产企业的信息高度不透明,他们公布的利润数据不可靠。2003年,梅新宇对北京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进行了间接估计。以位于西四环和西五环之间的玉泉路周边地区的商品房为例,销售利润率约为34.7%,投资回报率高达138.8%。【/h/】根据福州市物价局2005年公布的23栋楼的调查数据,开发商的平均利润率在50%左右,最低在20%左右,最高在90%以上。其中,有10家物业的利润率超过50%,表现出高档物业和较高利润率的特点。有媒体报道,杭州、上海的几处房产利润率都在100%以上。 梅新宇指出,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的涉税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实际利润率。“在‘2004中国纳税500强’中,300强中没有房地产企业。”2005年,只有碧桂园和soho两家房地产公司上榜。 “虽然2008年全球金融经济危机的突然升级一度让中国房地产市场降温,但超强的抗危机措施迅速导致中国房地产市场再次大幅升温。于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暴利问题现在比以前更为严重,以至于房地产及其暴利成为中国经济的毒瘤和最大风险。”梅新宇表示,这些风险包括房地产泡沫对银行的绑架,以及房地产企业为规避宏观调控而借入的大量外债。 其实中国高层也很关心房地产隐藏的风险。李克强在本月中旬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称“如果房价继续过快上涨,很容易形成房地产泡沫,这将带来潜在或真实的金融风险,扰乱甚至破坏正常的经济周期”。 梅新宇表示,为了避免房地产泡沫继续膨胀后急剧破裂,将中国经济拖入深渊,非常有必要运用各种手段遏制房地产市场的巨额利润,促进房地产市场软着陆。用反暴利法规约束房企也是可行的。【/h/】但他也表示,在运用反暴利法律法规挤出住房泡沫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完善,需要进一步细化现有规定等。 他说,目前这方面唯一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是1995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停止盈利的暂行规定》。北京、广东等地制定了一些商品市场反暴利的实施细则,但“这些规定有明显的局限性和地方色彩”。地方法律法规在暴利的认定、表现分类、责任构成、处罚等方面难以达到统一标准,难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更难以直接拓展应用于房地产市场。 “中国房地产利益集团习惯暴利,不会轻易接受约束。”梅新宇提醒,为了打击房地产行业的暴利行为,必须克服利益集团的抵制,落实处罚措施。

标题:梅新育:房地产利润惊人 反暴利亟待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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