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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直播法院执行此案,让不少“老赖”直面地面

要面子还是要钱?老赖得选!21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推出名为“春雷行动”的微博直播,执行案件58起,标的795.71万元,执行到位594.14万元。网友赞“给力”,问是否会侵犯老赖的隐私权。怎么直播的都是小案子?微博“抓”老赖会解决实施困难吗?今天法院还将奖励社会举报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对老赖的压力更大。

直播

微博图文并茂,老赖闻风还账

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上,号称“全国最繁忙的基层法院”。“法院每年受理案件5万多件,人均办案量430多件,全国最高。”院长陈思告诉羊城晚报记者。

今年3月31日,该医院通过微博直播,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抓获欠债未还的老赖。老赖戴手铐的形象最早出现在微博上。4月21日上午,医院再次启动代号为“春雷行动”的集中执行行动,动员了医院辖区内十余家法院的工作人员,通过三种方式启动了58起执行案件。案发前一天,法院首先通过微博发布公开曝光老赖的通知,同时曝光热线电话,号召群众举报提供线索,并督促老赖还钱。

21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整个运营过程的图片和文字随时发布在微博上,吸引了众多网友“观看”。很多网友称赞“给力”,建议建立诚信档案平台。不到20分钟,法院在微博上发来好消息:“第一区石碣法院打赢了第一仗!”原来田与王发生合同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未能按时付款。微博直播的消息出来后,听到“春雷行动”的消息我很震惊,王立即向法院交纳了2万元。

截至同日17: 00,法院执行案件58件,标的795.71万元,执行到位594.14万元。其中结案23起,结案503.02万元。当场执行31例,当场执行234.95万元。三人被依法拘留。

隐私

微博直播办案,侵犯老赖隐私?

由于欠款不付,经执行法官现场教育,被执行人陆某某仍拒不执行,被依法司法羁押——陆某某身穿橙色t恤,21日被戴上手铐。

微博直播很生动,但也有网友提出:微博直播会侵犯隐私权吗?有网友认为,对不履行义务的信息披露应该有一定的限制。

“暴露个人隐私和履行法律义务之间肯定有冲突。关键是怎么选择。”陈思说,如果你有义务履行,但你不履行,你必须承担隐私被暴露的后果。就像过马路一样。权利和义务并存。如果大家都拒绝,秩序就乱了。“当事人要选择:是要‘面子’还是要钱?”陈思表示,微博上涉及各方的图片已经被“马赛克”了。“微博执行的全过程,需要法院的勇气和智慧。对大众来说,每个人通过理解法院来理解法院,通过理解法院来支持法院,通过支持法院来确立司法权威。受益的是社会,是每个个体。法治的蓝图是,正义在世界上泛滥,每个人都需要共同努力。”

影响

案件直播能根治执行难?

来自浙江温州的律师倪立倩非常关注“春雷行动”。但他问:你怎么看所有的小案子?题材多的案件怎么办?

法院回复说,其实在东莞基层法院,大案更容易执行,因为大案涉及大公司,都是在乎商业信誉的,而有些小案拖得久了,就滋生了“老赖”。

昨天的微博直播集中在啃下一批“骨案”,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但是这种方式能改变难以实施的顽疾吗?效果能维持多久?

昨天的行动中有一集-

中午,法院工作人员来到东莞市企石镇,向姚收取了6万元。快到终点时,他突然被几个村民拦住了。

一个带头的人说,高管和随行记者拍了他的房子和停在路边的车,觉得这样会对自己造成不良影响,让他去查照片和视频,删掉。该男子带领多名村民,在村保安主任的支持下,数十名村民包围了10多名高管和记者,封锁了两个路口,要求“陈述”。

最后,在被围攻近一个小时后,该男子将法院负责人的解释和承诺记录在手机上,然后勉强公布。他说当天会去法院查直播视频。昨天下午,该男子如约而至,向法院执行委员会主任道歉,并写了道歉信。

这一集似乎表明,执行难之所以成为痼疾,可能总有非常复杂的社会因素,单纯依靠法院或“微博讨债”肯定不是长久之计。

对此,陈斯坦表示:微博是一个全新的平台,我不知道它会达到什么效果,会持续多久。“但是,这是法院面对执行困难的一个创新,可以使司法公开更加透明。微博不会是解决执行难的终极途径,但它为法院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武器。”他说,法院一直在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执行机制。

■案例

华欣医生想在爱情账户上作弊

巩是东莞一家医院的医生,结婚多年。工作时遇到来看病的女病人李,两人发生婚外情,生下私生子。之后,龚提出和李分手,离开了。李和他的儿子一气之下把龚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令龚每月支付李抚养费700元,龚不予理睬。经过调查,龚有了稳定的收入和房产。尽管法院多次催促,龚还是拒绝支付抚养费。昨天,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接到通知后,龚昨天上午来到法院,执行法官告诉他,不仅要履行支付赡养费的义务,还要对不履行判决的人处以罚款,这足以采取拘留措施。龚没想到,自己的风流帐竟然引起了这么大的麻烦。当场兑现并缴纳罚款5000元,写了书面的自我批评。

老板娘的财产几乎被查封了

东莞一家饮料厂的老板在2009年欠了六名工人92,128.79元的加班费。昨天法官来到工厂,老板娘何表情平静,一直“哭穷”,“工厂没利润,没钱给”。同时拒绝邀请财务人员到场,也不交书。法官见她不配合,当场出示了“搜查证”。不久,法官发现了一份以何丈夫名义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该合同于今年3月售出,面积188平方米。但她辩称是她哥哥买的。法官当场决定,为了不影响工厂生产,改变原方案查封工厂,并对房屋产权进行核实并查封。法官当场解释法律:工厂既然是个体户,老板就要承担无限责任,老板和他老婆的个人财产要承担债务责任。

看到这一幕,一直说没钱的何某,以现金送了一万元,当场签了执行保证书。

记者在现场看到,今年2月在她的电脑上有一张与劳动者签订的“同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上面写着:周一至周六,白天加班不计入工作时间,所有加班工资为每小时2.17元。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同等对待。

标题:“老赖”:要脸还是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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