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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地处沿海地带,现在有几万童养媳。从20世纪70年代初到80年代末的20年间,大量女婴或女婴在当地受到欢迎和收养。这些女孩有的来自莆田及附近的福清、闽侯、长乐等地的贫困家庭,有的是从四川、云南、贵州等其他省份拐卖来的。成年后,大部分从领养家庭的养女变成媳妇。

童养媳在自己的成长道路上经历过不同的悲欢离合,但都有一个共同的强烈愿望——找到亲生父母。他们都是自发搜索的。随着近年来民间力量的加入,分散的儿童和寻找亲人的新娘聚集在一起。

童养媳是当地一个古老的陋习,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一度得到遏制。然而,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买卖婚姻、媒人活动和彩礼等现象,农村地区的童养媳现象再次抬头。对他们来说,1980年可谓分水岭。从那以后,童养媳的数量不仅急剧下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享受了婚姻自由。尽管命运不同,但他们都有寻找亲生父母的强烈愿望。对于大多数莆田童养媳来说,由于时间长,缺乏有效的线索,更多的人仍然在寻找亲人的路上跋涉和困惑。

评论:童养媳的陋习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反映了中国农村的贫困和对法律的无知。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买卖。有必要结束这种人类关系的悲剧。在普法的同时,最重要的是让农民早日致富。

标题:莆田童养媳的长成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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