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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20日上午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组织实施第六个五年计划,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会上,中宣部副部长沈宣读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表彰2006年至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周永康等领导同志向“五五”期间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颁奖。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雷天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国家发改委代表获奖者致辞。

周永康后来发表讲话说,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五年计划”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机关、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普法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国、创建法治国家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爱岗敬业,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任务做出重要贡献。

周永康指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实施任务更加突出,人民对法治的需求不断增强,这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普法六五”计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使全体人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对科学发展的调节、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依法执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不断提高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保障人民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使社会全体成员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统一的观念,自觉按照法律和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周永康强调,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做好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确保“六五”计划顺利实施。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不断创新理念、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继续深化“六个推进”主题活动,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形式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做出新贡献。

王乐泉、木哥、孟建柱、、曹建明、白立臣等参加了会见。国家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主持会议。(杨、崔庆新)

标题:周永康: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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