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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元的人均月生活支出引起了内地媒体和民众的严重质疑,认为国家统计局完全是在忽悠民众。因为,无论在哪个城市,都不可能找到一个住宅消费月支出只有111元的地方。更有意思的是,国家统计局官员的解释让问题变得更严重。

统计数据很低

据官方解释,目前城镇居民的生活费用包括:水电燃料费、房屋装修费、维修建材费、房租、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服务费等。,不包括购房建筑费用和自有住房的虚拟租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通过抽样调查获得。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随机抽取了65600户城市家庭,通过期刊收集数据。按照会计要求,只计算实际发生的现金支出,如房租、水电费、物业费等居民实际支付的现金支出。111元是人均生活支出,是全国平均水平,综合了不同地区、不同城镇、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的生活支出。另外,这也是租房者和自住户的平均生活费。

对于这样的解释,无论是来自国际惯例,还是来自国家统计局过去公布的定义;无论从统计理论还是从实践经验来看,他们都只是在自言自语。

2005年,我写过几篇关于内地居民生活消费质疑的文章。当时我就在想,为什么ppi涨这么快,就是涨不到cpi?后来发现ppi涨价没有传导到cpi,因为传导到房价。根据中国的cpi体系,房价不能纳入cpi统计体系。按照当时国家统计局的说法,因为国际惯例,购房是投资,不是消费。因此,即使房价上涨最快,也不会影响居民消费和居民消费的价格水平。可以说,大陆的房地产政策把投资和消费混为一谈的比较晚,很多政府的房地产政策都鼓励住房投资投机,其政策理论也与此有关。

既然购房是投资,那什么是住房消费呢?或者说什么是住房消费?对消费价格有什么影响?按照国际惯例,在发达市场国家,住宅消费占整个消费结构的比重不低于35%,美国甚至达到42.7%(2006)。住宅消费应包括所有居民与生活相关的消费,如住宅建筑、燃料和公共设施、家具和房屋维修、租金(自购住房的虚拟租金)、水电费、物业费、抵押贷款利率等。其中必须计入与居民居住地相关的消费。这就是世界各国住宅消费比例如此之高的原因。

选择性采用国际惯例

中国的cpi编制体系始于1950年,但在计划经济时代,数据收集和编制与国际惯例相去甚远。特别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下,基本上与市场化的数据和经验决裂。所以目前中国的cpi只是按照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编制的。但当时中国刚刚走出计划经济,特别是住房没有商业化,仍然是按计划分配。所以,住宅消费不仅占住宅消费的比例小,而且消费基数也小。1998年内地住房制度改革后,住房商品化也推迟了居民住宅消费的统计框架(直到现在),使得内地居民住宅消费的统计与实际情况完全脱节。例如,2011年调整前,居民生活消费仅占cpi的13%,2008-2010年居民人均生活支出分别为1145元、1228元和1332元。也就是说,对于中国城镇居民来说,如果每个家庭是三口之家,那么2010年城镇居民的年支出将是3996元。这和现在居民生活每月111元的支出差不多。

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住宅消费内容,应该有建筑装修材料、租房(含虚拟租房)、水电燃料、房贷利率等。这就是国家统计局所说的国际惯例。但国家统计局的官员并不检讨内地现行住房消费统计制度的缺陷和面临的问题,而是选择性地采用所谓的国际惯例,排除了自有住房的虚拟租金(按国际惯例计算),只计算居民住房消费的现金支出。如果不是选择性的国际惯例,为什么不根据住宅的实际功能来确定是消费还是投资?

现在的问题不仅是低估了整个大陆居民的住宅消费,而且严重低估了作为国家货币政策重要指标的cpi。目前,mainland China房地产泡沫在很大程度上与cpi体系的严重缺陷有关,因为一个完全不符合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cpi统计指标可能会误导国家宏观调控者,甚至可能成为少数人侵犯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工具。目前房地产泡沫巨大,居民存款负利率也是如此。

总之,如果政府不进行一系列指标体系的重大改革和重建,公布的信息就不可能赢得人民的信任,也不可能形成全社会的共识。易宪容博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国际新制度经济学学会成员。他的个人专长是金融、金融体系和制度经济学。1998年赴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进行合作研究,1999年7月赴清华大学进行访问研究。

标题:易宪容:居住支出统计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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