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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陌生感和神秘感混为一谈是不对的。最常见的犯罪往往是最神秘的,因为它没有陌生感作为推理和判断的基础。”-夏洛克·福尔摩斯

世界上最著名的虚构人物是谁?答案只能有一个:福尔摩斯。他让罪犯闻风丧胆,他甚至可以在死后复活,因为他的几万读者胁迫了作者。

在福尔摩斯之前,推理小说的世界里没有传说。即使在夏洛克·福尔摩斯之后,任何推理作品中的主角也是为案件的情节而存在的。只有柯南·道尔因为福尔摩斯才允许他所有的案子存在。推理小说爱好者可能看不到夏洛克·福尔摩斯系列作品中引人入胜的情节,甚至连四大名案都略有跑题之嫌...而这个总是与形容词“出名”密切相关的虚拟人物,却成了维多利亚时代的传奇。也许福尔摩斯让欧洲人错过了19世纪和维多利亚时代伦敦大都市的生活,两轮马车带着旧世界的气息飞驰而过...于是福尔摩斯这个有烟斗有杖的业余侦探,就成了世界著名侦探的代名词。英国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1859-1930)因此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当然,他的名气从来没有自己人的一半大。没人关心柯南·道尔住在哪里,但每个人都知道福尔摩斯住在伦敦贝克街22号。

因为迷恋,人们常常忘记推理小说的魅力之一就在于它严谨的逻辑。福尔摩斯推理中的无数漏洞总是被他的粉丝选择性遗忘。福尔摩斯自称是第一个用严格的科学方法破案的大侦探。然而,著名的《美国科学文摘》指出,柯南·道尔创造的许多推理论点是荒谬的。比如在《霞斯科博古陆奇遇》中,福尔摩斯通过显微镜发现了伪币制造者袖口中的锌、铜屑,获得了犯罪证据。但实际上,稍有科学知识的人都知道,没有化学手段,用显微镜是不可能区分这两种金属的。福尔摩斯还自称有超人的视力,一眼就能分辨出雪茄或烟草灰属于哪个牌子……在蓝宝石的情况下,案中的“红宝石”是石榴石的一种,只有不同种类的红色石榴石才能称为红宝石,所以柯南道尔笔下的“蓝宝石”一词本身就是矛盾的。就连福尔摩斯也不知道宝石的重量是以克拉而不是以山谷来衡量的...

红宝石的化学成分不是“结晶碳”……由《最后的问题》中的反派人物詹姆斯·莫里亚蒂“发现”的二项式定理,早在半个世纪前就被挪威人创造出来了。

但是为什么人们需要挑剔它呢?柯南·道尔缺乏科学常识,这仍然没有削弱他的主人公的魅力。热情的神秘爱好者还是会迷恋这个古怪的侦探,甚至对他忠心耿耿但不怎么聪明的退休医生华生也爱我,爱我的狗。

不过,我不得不提一下柯南道尔的一点神奇的先见之明。《魔鬼的脚》中提到,一种来自西非的植物被称为“魔鬼的脚的根”。如果磨成粉末,在火上燃烧,会产生有毒的烟雾,使人发疯,甚至死亡。福尔摩斯和沃森都勇敢地亲自试验了这种物质。沃森描述道:“我一坐在椅子上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香味,让人恶心。当我闻到这种味道时,我的头脑和想象力立刻失去了控制,我看到乌云在我面前翻腾。理智告诉我,宇宙中所有的恐怖和邪恶都潜伏在这片云里。一些模糊的影子滚过乌云的边缘,说明有哑巴来到门口,这些影子会摧毁我的灵魂……我的脑子一片混乱,一定是有什么东西压垮了我的神经。我试着呼叫,但隐约意识到那是我嘶哑的声音,但它似乎离我很远……”这个惊人的描述,明显让人联想到现代人无一例外的阅读时,吸毒后的兴奋反应。事实上,科学家们是在柯南·道尔描述了半个世纪的这种幻想场景后,才确认了lsd的生理反应。虽然这种物质在非洲植物的根部并不存在,但它的药物反应与沃森描述的非常一致。虽然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华生犯了许多科学推断错误,但他们正确地预测了由某些植物引起的“幻觉体验”将是无限美妙的...

这不就是柯南道尔作品的美吗?

福尔摩斯不可动摇的魅力有一半来自于逻辑推理。没有深厚的逻辑功底,福尔摩斯其实只是一个心胸狭隘的普通绅士。福尔摩斯象征着一种探索精神,对未知世界的饥渴和对正义与光明的追求。他把探索真理视为人生最高的乐趣,也无限符合精英的生存法则——对事业成功的无限执着。但是,他可以放弃人们在普世价值中通常向往的金钱、荣誉、爱情和快感。像《生活大爆炸》中的极客一样,他坚信解决问题带来的快感是人生的最高乐趣。

标题:阿瑟·柯南·道尔:侦探小说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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