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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赵家荣表示,在节能减排方面,政府应从三个方面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要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律法规。完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监督,加大处罚力度;二是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激励机制,引导企业自觉节能减排;第三,舆论方面,媒体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

赵家荣说,“十二五”期间,中国发展仍处于战略机遇期,可以取得巨大成就,推动经济发展和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然而,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将更加突出,特别是对资源和环境的约束日益加强。传统的增长方式面临新的挑战。围绕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等全球问题的博弈更加激烈,减少温室气体的压力也在增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绿色低碳发展,只有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才能打破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矛盾,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赵家荣认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企业是资源的使用者、污染物的生产者和排放者。他们绝不能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追求利润最大化,给社会留下污染,危害人民健康。目前,我委正在抓紧编制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在总结“十一五”节能减排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单位生产能源排放量大幅下降,确保实现我国政府承诺的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40%-45%的目标。

下一个目标任务不仅是各级政府的要求,也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首先,节能减排应该被视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我们必须增强危机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以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生产经营原则,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走绿色发展之路。其次,要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大力调整结构、加强技术创新、增加资金投入、加强资源环境管理、完善内部激励机制,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是依法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产企业不仅要对产品质量负责,还要对产品和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承担环境责任,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负责。

第四,增强责任感,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使节能环保成为企业和员工的自觉行动。

标题:赵家荣:节能减排 政府须为企业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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