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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经济学家沃森在他的博客中表达了他对提高个人所得税门槛的经济意义的个人观点。他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比例很低,普通工薪阶层的主要负担和压力不是一项税收。即使全部取消税收,他们的生活压力也无法减轻。“如果真的要减税,就要从巨额的额外税收和主要由消费者承担的商品税、流转税入手。所以大幅提高基本减税并不能真正达到减税的目的,也没有减少到最需要帮助的低收入阶层。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帮助有限,带来了一系列的副作用。应该说是得不偿失。”

个税起征点调整的总体影响有限

一方面与亿万农民无关,即对于占3亿“打工仔”75%以上,月薪不到3000元的人来说,如果把基本扣款金额划到天上去,与他们无关。即使月薪3000元的人,扣除社保后也只交10多元的税,影响微乎其微。另一方面,根据财税部门的数据,基本扣除提到3000元,估计国家税收将减少1200亿元,仅占去年国家财政收入的1%左右(视口径而定),也是9牛一毛。

完善税收机制几乎没有用

首先,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根据税收统计,今天中国72%的工薪阶层仍然达不到税收门槛。增加基本税额抵扣,惠及的不是2亿多低收入者,而是只有几千万的中等收入者。其他条件不变,只会扩大而不是缩小收入差距,这显然与我们今天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不一致。

其次,大幅提高基本税额抵扣不会优化税收结构,因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整体税收中的比重极低,仅占6%多一点,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更少得可怜。

第三,大幅提高基本税额减免无助于完善税收机制。扣税每年根据收入水平和物价指数动态调整,是政府财税部门的一项日常业务工作。这和计划经济时代的价格调整是一样的。不管调整到什么水平,过一段时间肯定是不合适的。

名词解释:

扣税:即免税额,俗称起征点,即个人工资收入税前基本扣除额,也称为个人免税额。

标题:华生: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对收入分配影响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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