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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福建省首批7个县级监督委员会成立,标志着福建省监督体制改革试点迈出重要一步。

一年来,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监事会的成立为新起点,认真履行了纪委的监督、纪律和问责职责以及监事会的监督、调查和处置职责,不断推进党的全面严格管理向纵深发展,使监事会的品牌始终闪耀着干净、积极的光芒,传递着浑浊、清晰的力量。

80天80夜——从吹响号角到完成编队

时针回到2017年11月15日。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我省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改革试点任务按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福建省委书记俞卫国主持召开了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深化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第一次会议,研究了省试点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任务和时间节点。

绘制蓝图时,号角响起。以党委书记为“施工队队长”的省、市、县“施工队”立即成立,改革工作迅速部署,全面铺开,整体推进。

作为“施工队长”,福建省委书记俞卫国不仅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还主持召开了三次工作组会议,亲自部署、亲自抓,站在改革的第一线,亲自过问、研究解决了机构设置、人员调动、办公场所安全、监事会挂牌等关键环节。

福建省纪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把握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实施。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学新率队学习学习试点,主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会议和省纪委常委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推进各项“精品工程”重点任务。

为了推进市县改革,福建省出台了指导意见,明确了JISC团队的人员编制和内部机构设置,并在市县两级制作了详细的“施工图”。市县党委、纪委抓好机构设置、人员调动等关键环节,与倒“工期”和“挂图”作斗争。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协商解决问题,形成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

在推进市县改革的过程中,福建省纪委建立了领导监督机制,省纪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对全省9个区市、平潭综合试验区和84个县市进行了全覆盖监督,确保各地按时按要求完成改革试点工作。

福建省下一盘棋正在推进,改革步伐快,喜讯频传;

2017年12月28日,首批7个县级监事会成立;

2018年1月23日,市、县两级监事会的组建工作全面完成;

2018年2月2日,福建省监事会正式挂牌。

从改革的号角到省、市、县三级监事会的挂牌,80个日夜已经过去,改革的蓝图已经化为生动的实践,取得了一批丰硕的成果。

742,100个监控对象——全面的监管覆盖范围,卓越的治理效率

从224800人到742100人,这是改革前后福建省监测对象数量的变化。

面对监测对象激增的现实问题,福建省从机构设置和职能设置两方面进行了调整。按照“形”的重塑和“神”的重塑要求,省、市、县纪检委对内部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实施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工,形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案件审判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改革初期,福建省坚持先转岗后上市,对转岗员工进行逐级审核,并全面开展推心置腹的谈话和家访。同时,按照“全面整合”的理念,组织的职能和人员应该进行整合,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才能,实现转岗人员和现有人员的优势互补,通过深度整合提高团队的战斗力。

在2018年初的转业干部会议上,刘学新提出了“五个新”的要求,即严格自律,树立新形象;全面整合创建新团队;加强学习,掌握新技能;找到合适的站点并探索新的机制;承担责任,创造新的成就。

“第一次参加监事会对我来说是一种考验,也是一种进步。”陈,调任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现任泉州市泉港区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过去一年参与了四起案件的调查。经过梳理和总结,他整理归档了办案过程中一些行之有效的程序和做法,并与案件管理和审判部门共同研究制作规范性文件模板,为今后执法提供参考。

学习促进和实践训练促进全面深入融合,促进监管高效运行。向城镇、街道和开发区派出监督机构意味着有效的监督和监督已经实现全面覆盖。

2018年11月28日,厦门海沧区信阳街监管小组成立。到目前为止,海沧区的四个街道监测小组已经全部成立。

此前,福建省下发文件,规定向基层单位和特殊地区派出监察机构,重点规范监察机构设置、领导关系、工作职责和监察权限,进一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单位和农村延伸。

一组数据反映了监管全覆盖的效果:2018年,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理线索55751条,同比增长4.3%;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2410件,其中部门级437件,处罚11702人,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办案时间缩短了近100天,监督权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

2018年1月5日,德化县监事会挂牌运行仅5天,立即启动了对国有企业两名员工的调查程序,赢得了福建省监事会调查的“第一案”。

2018年1月25日,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用15天时间审结了厦门市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的案件,这是福建省监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首例留置案件。

2018年3月7日,泉港区人民法院对原泉港云韵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林木生涉嫌挪用公款、贪污一案作出法院判决,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宣判的留置权案件...

留置案件的背后,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惩治腐败的有力体现,是法纪结合的生动实践。

“严格细致的作风和依法履行职责的理念是案件顺利移送审查起诉的关键因素。”说起之前查处的案件,宁化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常委张海军感触颇深。在原县委委员、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志龙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调查取证中,县监事会各组成部分使用了12种调查手段,使相关材料留有备查,重要证据的收集也同时记录在案。

在改革过程中,福建省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制度机制,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运作,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工作相衔接。福建省监事会提出了监督体制改革运行机制框架,建立了综合管理、问题线索、调查处理、协作监督检查等37项制度。“目前,已经正式发布了27个操作,发布了10个试运行,设计和使用了60多个法律文件。”福建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

与此同时,福建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加强了与司法和执法机关的合作,建立了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审查调查与司法程序顺利高效对接。

如果有调查措施,就有监督措施。福建省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细化了审批权限,并将调查措施分为重要性、制约性和一般性三类。不同类型的调查措施由不同级别的领导明确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随着监督体制改革的深入,制度的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的效率,这有力地推动了党的全面严格管理向纵深发展。数据显示,2018年,福建省各级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审查起诉224人,从立案调查到移送审查起诉平均耗时48天,比改革前平均时间缩短近100天。(福建日报记者林伟通讯员陈金来涂志斌胡顺治)

编辑:张洋

标题:福建省深化国家监督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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