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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维护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全省一线作业环卫合同工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同时,《意见》还要求妥善解决环卫工人的住房及其子女的就学问题。

《意见》建议提高环卫工人的收入水平,包括提高月基本工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福建省一线作业环卫合同工的基本工资(不含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环卫合同工的基本工资应在实施当月调整到位。

提高岗位津贴标准。从1月1日起,全省一线作业环卫合同工岗位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15元。此外,还包括实施高温津贴、加班费和建立荣誉津贴制度。

《意见》指出,为落实环卫工人的社会保险待遇,环卫单位必须依法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环卫工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

在为环卫工人办理工伤保险的基础上,环卫用人单位应补充商业保险,保证金额不低于60万元/年,如商业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以确保集体参与,提高环卫工人抵御风险的能力。

《意见》要求妥善解决环卫工人的住房及其子女的就学问题。环卫单位应按规定为合格的环卫工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环卫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优先分类保障。振兴政府闲置的公共房屋,供环卫工人居住。在征得政府规划部门同意后,在改建和扩建公共厕所和垃圾转运站等卫生设施时,通过增加辅助用房,帮助环卫工人解决附近的集体宿舍和临时宿舍。鼓励地方政府规划建设环卫工人公寓,解决农村(农民工)环卫工人的住房问题。

保障符合条件的移民环卫工人的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地要按照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优先就近入学,与当地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明确指出,要确保环卫工人的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卫安全操作规范,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重点保障一线环卫工人的安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此外,《意见》还要求改善环卫工人的工作条件,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的产生。加强房屋建筑、市政道路、管网维护、园林绿化、景观改造等施工过程管理。,并及时清理施工带来的污染物。垃圾和渣土应密闭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滴、洒、漏”。

根据《意见》,10月将被指定为福建省“环卫工人关爱月”,各级政府将牵头组织和启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关注环卫工人各种形式的关爱活动,有效帮助环卫工人解决实际问题。(记者张旭)

责任:吉爱玲

标题:福建省指定10月为“环卫工人关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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