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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秘书长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我们绝不能忘记老苏区人民。要把调查整理好,抓紧工作,确保老苏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落后。福建省财政作为总书记不懈探索和实践的地方,近年来不断加大对老苏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十三五”以来,对老苏区的各类补助资金已安排超过2000亿元。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福建财政始终坚持加快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财政支持与政策引导相结合、持续投入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老苏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增加转移支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增加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支持52个苏区县和其他财政困难的老区县发展专业事业;通过安排农村公共运行维护专项资金,支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和保护工作。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优势产业发展。通过加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安排扶贫资金和工业扶贫资金,因地制宜支持贫困家庭发展养殖业和农村二、三产业。

坚持资金倾斜,弥补社会事业领域的不足。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作用,鼓励老苏区将债券资金用于社会事业中的短板建设;对于中央和省新出台的重大民生政策,在中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苏区县补助标准;在扎实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的同时,要落实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与重点优抚对象养老补助标准同步调整机制。

创新支持方式,完善生态投资长效机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流域上游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实施综合生态补偿,加大区域补偿力度;进一步完善重点生态区垂直补偿机制,对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进行补偿;建立与福建省地方财力、保护责任和利益挂钩的全流域横向补偿机制,积极开展跨省横向补偿试点;推进闽江流域风景林和湖泊的生态保护和恢复,加大对试点地区的支持力度。

严格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落实县级基本财政保障主体责任,做好基层财政保障、工资、运营和基本民生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杜绝投资重于管理、支出重于绩效的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扩大惠民资金监管范围;加大对扶贫和民生问题的专项检查和整改力度,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记者王永珍戴艳梅)

责任:吉爱玲

标题:福建继续支持和促进老苏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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