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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8日上午结束,会议批准了《福州市内河管理办法》,由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2013年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这是福州市人大历史上第一部实体法。28日,记者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对这一重要规定进行了解读。

原有的《办法》内河管理体制和机制不适应实际需要

福州是中国平均水网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河网密布,沟渠纵横交错。然而,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内河环境遭到破坏,城市内涝、水体黑臭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治理水系统已成为广大公众的共同愿望和迫切期望。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州市牢记Xi总书记对内河整治的委托,坚持实施综合水系整治,新一轮治水开出了历史上最全面、最大、最昂贵的“药方”,逐步恢复了福州内河的古老魅力,荣获全国黑臭水处理示范城市。

“良好的城市水环境取决于治理和管理。1993年,福州市制定并颁布了《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随着上位法的调整和城市水系管理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原有的《办法》内河管理体制和机制已不适应实际需要,有必要重新开始修订福州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成立起草小组,充分发挥NPC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将其作为福州历史上第一部实质性法规提交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新《办法》吸收了许多治水的好经验

新办法共33条,包括适用范围、管理制度、建设要求、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将适用范围界定为中心城市的城市内河,并界定了中心城市的范围。同时,中心城市以外的内河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在管理体制上,要求所有城市的所有河流都要有明确的河段长度,各级河长要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段的水源保护、水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协调解决相应河段的重大问题。生态理念、信息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内河管理和维护、实施联合调度机制等水利管理方面的良好经验也已写入法律法规。

在建设要求方面,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的水面和土地。严禁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擅自填河、断水、拦河、筑堰、设置阻水抽水设施和其他阻水障碍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严格控制内河排污口的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口和雨水出水口的设置管理、出水口的排放标准以及是否符合标准等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并要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对出水口和雨水出水口的数量进行备案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还综合考虑了增加非法成本和方便操作两个因素,明确了保护内河生态环境的禁止行为,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一些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主体,强调应将其记录在福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也在于实施。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实施《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条例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实施有效监督,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确保条例全面准确实施。(记者李)

编辑:张洋

31526485,《福州市内河管理办法》已经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9-03-29 10: 53: 55,. 204377,。

标题:《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已经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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