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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原海南省彩票管理中心主任、海南省财信企业总经理李家福进行了虚假合作

一审判决海南省工商银行信用证骗取4.47亿元的案件,李家福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李家福于2004年4月26日被捕,据悉,由于此案事件重大、繁杂,案件经历了补充搜查和延长审查期限等曲折阶段。 该事件由海南省银行系统涉嫌商业贿赂事件7起8人参与。 据事件相关人士透露,涉案金额巨大,给国家带来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此外,该事件曲折的制约机制不健全引起的权力滥用和权力租赁问题也令人深思。
在金融业管制制度越来越完善的情况下,李家福为什么能用虚假合同骗取这么多钱? 在这个事件中,“权”和“钱”是怎么完成交易的? 记者经过很多采访,知道了这件事的经过和不为人知的内情。

二百万元红包开放四亿国资被认为是家财浪费

这件事的多与杂,可以从一张人物表中窥见一斑。

李家福,51岁,海南省澄迈县人,原财信总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海南省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处长。

马家仁,51岁,海南省澄迈县人,1992年移居香港,原香港永成投资有限企业执行董事,香港中隆集团企业理事长。 海南省昌隆进出口企业,昌隆酒店总经理,法人代表。

李家祥,63岁,海南省海口市人,原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国际业务部主任,椰城支行长。

李成雄,41岁,海南省澄迈县人,1997年移居香港,海南富雄实业迅速发展的总企业总经理,法人代表。

林建民,51岁,海南省文昌市人,原海南佳丽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法人代表。

1995年3月,李家福被任命为财信总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 当时这家企业资金困难,李家福多次开会,要求通过多种渠道融资,但效果不明显。

于是李家福找到马家仁帮忙融资。 李、马两人多次协商明确,财信总企业设立多个子企业,以子企业的名义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由财信总企业提供保证。 马家仁联系香港方面的企业签订虚假的对外贸易合同,想办法在国外打折信用证。

想法决定后,马家仁被称为昌隆企业职员庞家工,协助财信总企业发行信用证,财信总企业向银行和香港方面的企业收取10%到20%的利息、手续费。 因此,财信总企业专门成立了“融资集团”,由该企业副社长兼财务部经理培养,负责发行信用证的所有事务。

这时出现了一个难题:为了贴现信用证,必须疏通银行关系。 马家仁想起了重要人物海南省工行国际业务部主任李家祥。

马家仁和李家祥于1992年已经被认知,两人作为“哥们”互相称呼。 有了这个关系,加上“利润费”的约定,李家祥很快就承担了。

由于李家祥一路“绿灯”被释放,1995年11月至1996年11月,财信总企业以9家公司的名义,伪造进口铜版纸、白纸堵塞、罗纹钢等货物购销内外贸易合同等信用证所需的所有手续、文件资料和相关文件 省工行为上述信用证垫付5380万美元以上,折合人民币4.4亿多元。

为了感谢李家祥的帮助,马家仁按照事先约定,从财信企业支付的“手续费”中提出了200万元人民币,一年多内分6次发给李家祥。 这些钱中有在办公室给李先生的,有在宿舍下面的,也有在酒店的行李箱和停车场的。

收到钱的李家祥确实“很有意义”。 财信总企业开立的信用证款项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海南省工行从1999年到2000年,将未偿还的信用证款项陆续转为贷款。 2002年1月18日,所有贷款都被认定为损失类贷款。

这个信用证欺诈的幕后黑手,直到2004年初李家福才被逮捕。 检察机关在李家祥嫌疑人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顺藤碰瓜抓住与其勾结的马家仁,发现海南省工行系统员工违反信用证办理的相关情况,案件检察官在违反信用证办理过程中,可能隐藏着商业贿赂犯罪 沿着这个突破口,李家祥明确了利用职务受贿的事实。 2005年4月,李家祥因涉嫌受贿罪被捕。 海南中院审理后认定李家祥构成受贿罪,判处徒刑13年。

提高地价三千万公款装进袋子里

在开立信用证的过程中,马家仁和李成雄合作成立了富雄企业,共同开发了20亩“海港花园”的土地项目。 但是,受房地产市场滑坡等影响,投资价格无法回收,也无法继续开发。

怎么收拾这个“脏活”? 马家仁等人又提出了信用证折扣的主意。

因此,马家仁、李成雄多次咨询李家福,协商财信总企业合并富雄企业及其“海港花园”土地项目,以7600万元的价格将该项目转让给财信总企业。 财信总企业以富雄企业的名义向省工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给香港打折,用折扣资金支付“海港花园”项目的款项。

几个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从中把1000万元分给李家福个体,剩下的6600万元除去价格后,马家仁、李成雄双方根据协议5分。

1995年12月5日,李家福安排财信总企业职员王利伟和李成雄签订了富雄企业交换法人代表以7600万元的价格出让“海港花园”的协议。 财信总企业以富雄等企业的名义发行了四张信用证,将折扣资金中的5910万元转移到海南福雄贸易企业账户,李成雄获得1090万元,马家仁获得1079万元的分配。

用同样的方法诈骗6000多万国资“人间蒸发”

林建民是佳丽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 佳丽企业向财信总企业借了三百万元但未能偿还。 1995年11月,林建民和李家福在讨论还款问题时提到要开信用证“融资”还款。

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12月12日,林建民以虚假资料登记成立佳宏企业,并向理事长兼社长申请开设信用证为目的。 曾育环、庞家仕等为佳宏企业伪造内外贸易合同等信用证所需的一切手续、文件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林建民确认签名后,在海南省工行开立两张信用证,合计金额779万美元多。 海南省工行为这两个信用证垫付资金折合人民币共计6467万多元。

1999年12月,海南省工行将这两个未归还的信用证垫付款和利息转化为贷款。 2002年1月,佳宏企业未能偿还贷款,海南省工行将上述贷款的本金定为损失类贷款。

四罪与处罚一审判李家福缓刑两年

经法院审理,李家福担任财信总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期间,通过马家仁的援助,财信总企业采取签订虚假进口货物合同和内销合同等做法,在海南省工行开立18张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海南省工行信用证货款共计

法院认为,鉴于富雄企业是马家仁的永成企业、李成雄的福雄实业企业及集友企业的股东,马家仁、李成雄的行为是代表各自股东企业的行为,其行为已经以单位构成受贿罪。 通过行贿损害国家利益而获得的高额利益应该被视为非法收入。

海南中院随后作出一审判决,对海南省财信总企业犯信用证诈骗罪,判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公司犯受贿罪,判处罚款一万元。 数罪处罚,决定执行罚款人民币16万元。

李家福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犯信用证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公司受贿罪,判处徒刑4年。 数罪惩处,一审判处死刑,缓刑两年。

马家仁犯信用证诈骗罪,罪犯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法院因信用证诈骗罪分别判处林建民、李成雄有期徒刑15年和6年。

检察机关没收了李家福赃物人民币420万元,追缴了马家仁违法所得的人民币617万元。

标题:【快讯】4亿国资当家财挥霍 原海南彩票中心主任落马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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