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18字,读完约3分钟

月5日,电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上刊登了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课题组的复印件,常务委员会分工责任据说是地方党委换届后的重要制度安排。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第四中全会提出:“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的数量,执行常务委员会分工责任,起到集体指导的作用。” 贯彻这些要求,核心和关键是“实行常务委员会分工责任”,这是对地方党委现行领导体制和职工运行机制的重大改善,是实现地方党委领导体制科学化、效能化的根本建设。

根据文件,执行常务委员会的分工责任是原来的指导体制和员工运行机制的改革,在继承以往良好的经验方法的基础上,根据目标的决定、责任的执行、审查监督“三人制”的建设要求,制定更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员工运行机制
必须决定角色分担。 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目标和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科学定义地方党委领导小组的功能,并遵循“授权充分,各自负责”的大体,根据各常务委员会的能力特点,合理

并从宏观上确定党委和政府的不同职责,根据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党委指导经济事业的体制机制和方法。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计划、重大方针政策、事业总体配置以及有关国家计提民生的重要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事业由政府及其部门依照职责权限决定和管理。 对兼任政府副职的常务委员会,其职工分工和职责定位必须以政府为主分工负责的政府职工,必须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

2完全确定机制。 遵循集体指导、民主集中、个别酿造、会议决定的大体,健全完全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决定程序,确保决定副本、决定规则、决定程序、决定方法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 积极探索投票制等决定方法,不断提高常务委员会决定的质量和水平。

3要加强常务委员会对责任运行的监督。 常务委员会分工公示,上级党委对地方常务委员会的经常考察,常务委员会个人定期向常务委员会和全委员会报告员工,建立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制度,加强对各常务委员会特别是“高层”的监督,对他们权

四要正确解决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责任的关系。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责任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两者不可偏废。 重大决定、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编制、大量资金录用、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都要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常务委员会坚决执行。 而且,各常务委员会要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部门的职责,各自的责任,大胆工作。 另外,要把全体放在心上,密切合作,齐心协力,共同工作。

标题:【快讯】常委分工负责:地方党委换届后的重要制度安排

地址:http://www.fozhu315.net/fhxw/15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