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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8月5日电(索为林劲标李迪)广东省信宜市法院5日对信宜紫金矿业尾矿库溃坝特大事故系列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这家企业的10多名高级管理层和该市国土资源局的前两名局长分别受刑。

年9月21日,台风“凡亚比”引起强烈降雨,“紫金矿业”所属的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发生溃坝事故,当地钱排镇达垓、双合两村22人遇难,房屋、公路、桥梁、农地、水利灌溉设施等多个地方遭到破坏。

信宜法院于7月19日至21日公开审理上述案件,今天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信宜紫金矿业有限企业前社长王辉、前副社长陈喜有等6名被告人,擅自降低矿库洪水调整能力,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院判处王辉有期徒刑6年,陈喜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前社长助理邓炳焜有期徒刑4年,前保障部经理蔡剑平有期徒刑3年,前安全环保部经理王建华有期徒刑2年6个月。

该企业前副总裁李永信、总工程师夏倩、总监理张立鹏擅自更改防洪工程,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引起重大安全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法院依法判处李永信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5万元罚款的夏倩有期徒刑4年,并处3万元罚款。 判处张立鹏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另外,在游明祥被告担任信宜紫金矿业有限企业财务经理期间,该企业在处理事务支出中花80万元贿赂使用时,中国共产党金列镇委员会书记温平生和镇长李平,其后将处理上述事务支出的原始证明书全部 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分别判处该市国土资源局原2局长叶瑞昌、温平生有期徒刑16年和14年。

标题:【快讯】广东信宜紫金矿业尾矿库溃坝案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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