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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问我关于CPPCC的提议,我提交了五个提议,现在贴在我的博客上。政府部门回复后,我会把回复贴在博客上公开。

议案一:《关于重新核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和适度扩大保障范围的议案》

问题:在北京,有7.4万多户家庭按照原来制定的廉租住房标准应该得到保障,并通过“实物租赁”、“货币补贴”等多种方式得到保障。根据市建委多年来给我的建议的回复,已经能够保证所有的保险。全市已达到住房条件最困难家庭最低收入标准,需重新核定并适度扩大保障标准和范围。

分析与建议:几年前北京将人均住房面积从6.5平方米提高到7.5平方米,根据北京目前的经济增长情况,应该适度增加和扩大。如果原来的廉租房保障已经超过了现在的发展阶段,人均15平米以上,那么保障标准就要提高。如果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最低收入保险不断完善,那么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标准也要相应提高,比如提高到最低收入保障线水平。

扩大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其实是在缩小夹心层的范围。当政府缩小保障能力时,必然会扩大市场或社会自我保护的范围,在供给不足时必然会推高市场的需求,推高房价!

特别是,如果政府每五年根据社会、经济、收入的发展和增长,适当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将稳定市场和社会的预期,提高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和幸福感。它可以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分享经济增长的红利。

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不是贫富差距,而是标准的高低。如果所谓的穷人能有尊严地达到设定的标准,社会就能和谐稳定。批量提高保障房廉租房标准,对北京的和谐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议案二:《关于要求北京市公开公布历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住房分配保障结果的议案》

问题与分析:

近年来,北京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名义大量供应土地,十五期间约占住宅用地总量的60%,十一五期间约占住宅用地总量的80%,到2009年约占土地供应总量的77%。但北京市民提供的经济适用房比例不到十分之一,市民不知道谁给大量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建的房子。

在政府的年度工作报告中,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总量标准,也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套数,但没有向谁报告这些保障性住房有保障。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完成情况没有报告。因为它无法解释为什么北京要建设大量的经济适用房,为什么北京这么多人建设了这么多年还需要保护。

根据北京市现行廉租房标准统计,全市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只有7.4万户,其中相当一部分已经通过“实物租赁”和“货币补贴”得到保障。近几年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连续建设达到几千万平米,按整套数字应该已经完全解决了北京现有的保障需求。为什么要进行大规模建设?

建议:

首先,在政务公开的原则下,北京市要公开公布“十五”和“十一五”期间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情况、历年供应单位和土地的使用建设情况,同时公开公布所有已建保障性住房的分类供应情况,以及以保障性住房名义建设的这些住房的公开分配和使用情况。

低收入群体应在经济适用房中受到严格保护。相反,公共资源不应该向不应该受到保护的家庭倾斜,如果不对公众开放,就没有社会监督。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无法保证,必然导致社会收入分配更加不公平、腐败、新的贫富差距。相反,确保这种调节社会分配公平的工具成为了制造更多不公平社会的祸根。

如果政府不断提出增加新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建设和保障标准住房的建设。然而从未向公众披露。哪些需要保障,哪些已经保障,人们如何投票支持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如何利用经济适用房防止商品和财富再分配中的腐败?上一页123下一页

标题:任志强:我的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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