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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研讨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吴邦国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法律的修改完善和配套法规的制定要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吴邦国说,法律体系形成后,要加大法律的修订和完善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力度。当然,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发展完善。

吴邦国指出,当前和今后,我们要着重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我们应该更加重视法律的修改和完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深入发展,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可能难以适应新的形势,甚至可能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有的法律规定当时比较原则,实施一段时间后,经验不断积累,认识不断深化,条件修改得更具体明确,可操作性更强。另外,不同时期制定的法律所规范的社会关系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相似的,因此有必要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些法律进行整合。

第二,要督促有关方面抓紧制定配套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律的提炼和补充。虽然有一部分是有创意的,先尝试一下,但也有一大部分是符合规律的。我们建立了督促配套法规制定的工作机制。我们希望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在法规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努力制定现有法律的配套法规。今后,新制定和修改的法律的配套法规要与法律草案同时起草,争取在法律通过后及时出台,更好地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

第三,要继续立法。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研究制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法律。要认真总结行政法规实施中的经验,提出应通过法律规范调整、立法条件成熟、各方意见一致的,及时纳入法律。这里要指出的是,调节社会关系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除了法律法规,还有市场机制、社会习惯、伦理道德、管理经验、科技等。并不是说法律越多越好。如果可以用其他社会调节手段来解决问题,通过立法来解决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必要的。

标题:吴邦国:要更加注重修改完善法律和制定配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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