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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立新作为一家大型国有银行的债券交易员,被控低价向光大金融投资公司出售其银行债券,使对方获利,从而收受对方100多万美元的利益费,相当于1000多万元。昨天上午,宋立新因涉嫌受贿罪在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44岁的宋立新曾是一家大型国有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也是该行国际业务部外汇基金部的债券交易员。起诉书指控,1993年,当宋立新还是一名债券交易员时,他与中国光大集团的子公司光大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债券交易。在此过程中,宋立新以低于银行买入价的价格向光大银行出售了几只债券,使对方赚取了巨额利润。因此,1996年11月,宋立新从对方总经理杨建刚处获得140万美元的回扣(按当时的报价折合人民币11,619,580元)。

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宋立新在做债券交易员时,曾与光大投资进行过多次债券交易,但光大在出售这些债券时赚了很多钱。证据显示,光大银行从宋立新购买的债券获利超过200万美元。

1996年,杨建刚去了宋立新,说他会“结账”,让他提供两个账户。宋立新说,为了保密,他制作了两张假身份证,并请在沈阳农业银行工作的同学帮助杨建刚将140多万美元存入这两个账户。

据悉,宋立新15年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了数千万的福利,随后被连续提拔。最后,杨建刚因犯罪被逮捕并移交给宋立新,这使得这个隐藏了15年的秘密浮出水面。

标题:银行高管吃里扒外 贱卖债券受贿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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