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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据香港中国新闻社报道,包括林伟和陈连银在内的11名澳门商人卷入前交通运输及工务局局长欧的贪污案。经过10个月的庭审,他们于25日上午在澳门初级法院被判刑。有11名被告和两家公司。其中,第一被告房地产开发商林伟被判8项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10个月。

此外,林伟的商业伙伴胡佳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6个月,6个月内向澳门特别行政区缴纳人民币80万元;另一名商人陈莲,犯受贿罪八项,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但受贿罪和洗钱罪的罪名不成立;商人吴卓权、魏明光、邓松泉各被判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并要求每人在3个月内向澳门特别行政区缴纳10万元。

至于林伟的父亲、欧的老同学李良志、欧的妻子、建筑师杨道利、陈连银的妻子林敏仪,另外两家被控公司迅兴、辛家裕均被判受贿或洗钱无罪。

11名被告涉嫌向欧龙文行贿巨额资金、豪华别墅和商店,或为欧龙文控制的空空壳公司的股东收受贿赂和洗钱。被告林伟、胡佳艺涉及的土地出让、土地置换、土地用途变更及规划项目包括比什山庄土地置换、王霞军营高士德一号楼二层停车场、南湾湖c7段土地建设开发项目、王霞社区之家土地出让申请及建设项目、西芬路“中途仓库”段精品地块。

被告陈连银、吴卓权涉及的私人项目包括新港花都酒店旁6k段的建筑、陈连银根据服务合同办理的皇冠酒店、环天下项目,以及河东中铺、塔西广场、花石谷停车场等公共工程。陈连银甚至通过他的两个公司将贿赂汇给了龙文的空壳牌公司。

在宣判时,下级法院合议庭主席肖对被判缓刑并宣告无罪的被告人提出警告。他说,被判缓刑的四名被告应该明白,他们参与指控和犯罪行为在法治社会是不可接受的,但他们被允许缓刑,只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因为某些情况和情况而犯罪,而且因为他们是初犯,他们希望今后能够理性地处理类似的事件。

肖还指出,在本案中无辜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做错什么。他警告每个人,一切都要考虑清楚,不要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不当行为。他希望大家认真反思。

标题:涉嫌行贿欧文龙 澳门地产商人领刑6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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