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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汽车综合3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取消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的规定》。 此次废止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其第一复印件包括出租车经营公司的具体资质条件规定、出租车个体经营者的资质条件规定、出租车驾驶人的具体条件规定、申请从事出租车经营事业、出租车客运服务管理及相应的

随着近年来网约车软件市场的迅速扩大,对传统的出租车领域和领域管理者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要求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解读为,此次《管理办法》的废止,使媒体梳理了政府部门的主管权限,统一了领域规范,也向立法方向迈进了一步。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退出管理者行列

在此次取消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中,“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租车的快速发展,必须适应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平,与其他公共交通客运方法相协调。 因此,出租车快速发展规划和规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在这种背景下,全国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工作历来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但是,随着未来出租车行业技术改革步伐的临近,各地出租车快速发展规划与规划年限较长、政策“刚性化”的城市总体规划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 此次《管理办法》的取消,标志着交通主管部门将取代现有的住宅建设部门,成为相关政策的制定者。

实际上,年交通部已经出台了《出租车司机劳动资格管理规定》,年出台了《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从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进行了规范出租车经营权管理的制度设计。

在前几天公布的《交通部年立法计划》中,交通部发表主管的这两条规定,也纳入了《为改革要求制定并以修正案形式修改的规则》。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将配套修订。


经营权有可能转移到无偿录用上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部长杨传堂和交通部相关业务主管官员,对比出租车改革方向频繁释放信号。 今后,随着出租车行业的技术改革,中国各地的出租车经营权可能转为无偿、有期限的聘用,可以适当放开中小城市或出租车的数量限制,“份子钱”也可能不再由公司一家核算,需要与司机、领域协会或工会组织协商。

但是,杨传堂还表示,目前的出租车领域处于新老问题重叠、新旧矛盾交织的特定阶段,既有观念体制束缚的阻力,也有固化壁垒的羁绊,改革难度前所未有。”

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考虑推进出租车经营权的无偿、有效期限的采用,是“为了让出租车服务进入良性循环,通过高质量的服务获得经营权”。

据悉,目前宁波、杭州、南昌、南京等城市提出取消出租车牌照的录用费,使之前流传的出租车和网约车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竞争。 刘晓明认为,中小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通告的深度、服务时间、服务范围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实现全覆盖、24小时,因此适当放开出租车数量管制是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案。 但是,今后“是否取消经营权,能否完全开放数量,可能取决于各个城市的情况”。

标题:“《出租车管理办法》废止 行业技术改革脚步再度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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