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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COVID-19急救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榕树人员预防和控制肺炎健康管理的通知

市、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相关部署,由COVID-19《肺炎防治研究》应急指挥部决定,对所有海外榕树人员统一实施集中医学观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聚焦医学观察对象

从2020年3月16日00: 00开始,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来蓉的人员,凡经过境外地区的,将被转移到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

二、集中医疗观察程序

1.机场入境人员的分类健康管理:

(1)有发热等症状者统一安排到长乐区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和治疗;

(2)有发热等症状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安排在长乐空港口医院隔离观察,隔离解除后应送回迎海湾百香度假酒店;

(3)对于其他人员,如果目的地是县(市)区,属地总部将首次从机场“点到点”接取辖区内的集中隔离点;其余工作人员将被安排在迎海湾百祥度假酒店集中隔离;其中,转移必须安排在核酸检测为阴性之后。

2.其他入境点的入境人员。自3月2日起,已通过海外地区,乘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抵达榕树的人员,在前期填写了“e防控”的相关信息,由市大数据委员会整理后推送到当地总部,当地总部按要求进行了集中医疗观察。

3.认真对待那些故意隐瞒的人。凡有意隐瞒接触史和旅游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绝落实防疫措施的境外榕树游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集中医学观察的相关要求

1.集中隔离点严格执行“三到位”:一是监控探头到位,要做到真正隔离和硬隔离;二是监管人员到位,集中观察点必须安排公安及相关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随时应对突发事件;三是医学观察和检测到位,健康管理人员每天检测体温两次;进入或离开隔离点时,必须委托第三方机构(贝瑞康或博鳌生物公司)进行核酸检测,只有检测结果为阴性时,才能解除隔离。

2.隔离期间的合理费用。境外榕树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相关属地政府承担,集中卫生管理期间的住宿费用由隔离人员承担。

3.仔细选择集中隔离点。在选择集中隔离点的过程中,各县(市)、区应把握“独立建设、封闭管理、易控制人流、安全合规”等原则。在建筑物被确定为集中隔离点期间,除了隔离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不允许对外开放或操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COVID-19肺炎防治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据世界卫生组织称,截至北京时间3月15日17时,疫情已蔓延至143个国家和地区。

国家卫生防疫委员会发言人、宣传部副部长觅风16日在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进口外国防务已成为当前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

24小时咨询热线,快速收集

目前,全球疫情越来越严重。福州是中国重要的侨乡,侨乡众多,分布广泛。作为榕树族华侨的“家人”,我们始终关心着海外的乡亲。为了方便榕集侨胞及时了解和咨询我国防疫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解答华侨的疑问,福州侨务办公室和归侨联合会公布了市、县侨务办公室和归侨联合会24小时热线电话。

福州侨务办公室与福州侨联系统

服务华侨咨询热线

为了预防和控制输入性COVID-19肺炎病例,福州的台江、连江和福清也发布了相关公告。让我们来看看:

台江区应急指挥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第8号通知

为有效应对当前COVID-19肺炎疫情向全球蔓延的严峻形势,依法有效防控疫情输入,巩固当前全区疫情防控稳定好转的良好局面,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台江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所有进入台江(含港澳台)的海归和外国人一视同仁,对台江区的防控措施一视同仁。如果该地区居民有近亲或各种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在国外,并计划在近期进入台江,有关居民和雇主必须在进入台江前3天向当地社区报告其个人身份信息、出发地点、航班号或车次、联系方式、在台湾的住所、进入台湾的目的、健康状况等信息。

2.所有海外归国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和进入台江的外国人,必须事先通过“电子防控”如实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出发地点、航班号或车次、联系方式、在台居留、赴台目的、健康状况等信息。故意隐瞒接触史和居住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防疫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继续做好海归(含港澳台)和入境台江外国人的健康管理工作。对于所有来自海外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立即转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无症状的人员必须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并接受核酸检测。

4.旅馆、旅馆等。必须严格履行入境人员的临时登记和报告义务,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报告入境人员的相关信息;对不按规定登记和上报入境人员信息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5.鼓励群众通过致电台江区各级指挥部,积极反映海归(含港澳台地区)和外国人在台江区逗留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如在过去14天内进入台江,但未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

本通知自即日起施行,在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解除时停止执行。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

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廉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海外员工健康管理的公告

新皇冠肺炎爆发以来,连江县广大侨胞关心祖国和家乡人民,捐钱捐物,献出爱心,为家乡的防疫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我国的疫情防控形势正在好转,但在国外却出现了大疫情。为了有效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保护海外员工健康,消除公众疑虑,经研究决定对海外员工实施健康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落实申报准入责任

1.2020年3月2日以后从国外进入连江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到当地乡镇和村庄报到,通过“电子防控”(小程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从各乡镇转移到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2.如果近期有计划从国外进入廉江,必须提前通过“电子防控”如实上报相关信息。如果该县居民有直系亲属或各种企事业单位在国外的员工,并计划在近期进入连江,相关居民和用人单位必须在进入连江前3天向所在乡镇、村或开发区报告其返程信息,如车次、航班和联系方式等。

第二,严格防止通过异常渠道进入和接触

1.在防疫期间,境外货船人员不得上岸。黄旗、克门等有关口岸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口岸检疫工作。

2.沿海各乡镇要做好宣传教育和防控工作,严格禁止境外人员乘坐小船入境。严禁海上作业者与海外船员密切接触。

第三,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从2020年3月16日00: 00开始,所有来自海外重点疫区的人员被转移到集中隔离点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进入和离开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的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只有检测结果为阴性时才能解除隔离。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集中卫生管理期间的住宿费用由隔离人员自行承担。

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和治疗,费用自理。

第四,实行问责制

来廉江的境外人员故意隐瞒自己的接触史和旅行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绝执行防疫和控制措施,造成COVID-19肺炎传播或威胁传播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连江县的市民和朋友们一起监督。热线是12345。

廉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外输入性疫情防控的通知

为有效应对当前COVID-19肺炎疫情向全球蔓延的严峻形势,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巩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福清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所有归国人员和进入福清的外国人一视同仁,对我市的防控措施一视同仁。如果本市有城乡居民的近亲属或各企事业单位的员工有近期进入福清的计划,相关城乡居民和用人单位必须在进入福清前3天向其所在村(社区)、工业园区和农场报告返程信息,如车次、航班和联系方式等。

二。所有海外归国人员和进入福清的外国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融合目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提前通过“电子防控”。故意隐瞒接触史和居住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防疫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继续做好海归和外国人入境福清的卫生管理工作。所有来自国外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立即转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无症状人员必须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

四、宾馆、酒店等。应严格履行入境人员的临时登记和报告义务,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或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入境人员的相关信息。对不按规定登记和上报入境人员信息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继续实行奖励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在我市逗留期间违反防疫规定进入福清的海归和外国人,并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居民给予一定奖励。

(举报电话:0591-85167027)

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来源:福建交通广播电台

福州市COVID-19肺炎综合防治中心、应急指挥部、台江、海连江、福清、福州新闻网、新华社

原标题:“最新!福州发布了一个重要通知!》

责任:张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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