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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视奕科技公司被上市顾问公司误导香港上市情况说明

致相关部门、广大社会公众及用户:

关于国内多家媒体指陈我司(厦门视奕科技有限公司)“自导自演”香港上市仪式事件,系我司所委托上市顾问公司“粤商上市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商顾问”)的误导;此行为已严重损害了我司形象,造成了巨大损失,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抹黑了厦门民营企业形象。我司对此表示诚挚的歉意并特澄清如下:

  1. 我司确实委托“粤商顾问”通过对港股上市公司实现要约收购。

  2. 我司在内部年会上上演敲钟仪式系被我司所委托的上市顾问公司“粤商顾问”误导。

  3. 对于“粤商顾问”及王利本人涉嫌欺诈行为,我司已向警方报案并委请律师同步展开维权。

我司对厦门市相关部门和领导、广大社会公众及相关供应商、销售商的长期关心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对于此次事件表示最真挚的道歉!对于相关公众媒体的批评及指正,我司定谨记教训,虚心接受各方批评并坚决、严格、快速推进公司治理规范化。

对此,再次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附:事件纪要

1、“粤商顾问”总经理兼法人王利对我司自称其在香港作为资深RO且有25年香港证券市场从业经历,且王利口述其本人借贷给基石控股1亿港币,同时基石控股58%的股票质押在他个人名下。

2、2021年12月30日,视奕公司和“粤商顾问”公司签订《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收购意向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委托收购协议”)。双方在该协议书约定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对上市公司的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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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还约定,“粤商顾问”公司必须按约定发布公告,将要约收购的权利转让给视奕公司,并协助将上市公司名称变更为视奕公司指定的名称;同时按协议约定,“粤商顾问”协助将上市公司指定的董事局主席变更为视奕公司指定的人员。

3、协议签订后,视奕公司陆续向“粤商顾问”公司支付了大额委托收购意向金;同时我司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另行向“粤商顾问”支付了相关服务费用,此费用用于“粤商顾问”服务视奕公司在香港租赁视奕科技的办公地点,以便后续收购行为的开展。

4、“粤商顾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利称,其本人实际掌控了香港上市公司基石控股(代码:01592)的58%股权。《委托收购协议》指的收购对象即基石控股,在“粤商顾问”公司总经理王利的主导下,视奕公司还和基石控股(HK01592)的全资子公司Stable Wealthy Holdings Limited签订了一份关于双方在大健康产业及视力健康分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Stable Wealthy Holdings Limited在备忘录合同签章处的签名为基石控股的执行董事张丽。

《谅解备忘录》系由粤商顾问公司总经理王利提供。王利还声称基于港交所要求,让视奕公司提供一份关于上述合作的说明文件,此说明文件已于2022年1月27日以扫描文件形式发给王利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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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司委托“粤商顾问”全程处理我司在香港上市事宜,王利确认了整个上市流程计划书并亲自出席了我司上市敲钟仪式。

6、我司年会包括会议的相关安排、时间点以及年会主题都在第一时间与“粤商顾问”及王利进行过商讨,并得到“粤商顾问”及王利本人首肯。同时王利本人明确同意了我司对上市仪式事宜进行相关宣发。

作为视奕科技公司的上市顾问,“粤商顾问”公司的王利并没按照协议约定变更收购对象的名称,亦未变更董事局主席;王利还曾承诺会尽快协助办妥以上事宜,但至今未果。我司多次尝试与王利协商沟通退款事宜,但均未得王利正面回复。直至2022年3月18日,基石控股发出公告,称与我司并无直接或间接关系交易,我司才意识到“粤商顾问”及王利涉嫌欺诈。我司怀疑之前由基石控股执行董事张丽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的相关内容,是否是由王利本人签署亦或他人伪造。按照基石控股的公告,王利并未和基石控股谈判并掌控收购事宜,可能存在涉嫌欺诈并误导我司。

“粤商顾问”公司及王利的以上行为,给我司造成极大损失,导致我司成为行业笑柄,严重损害了我司商誉和品牌形象,现视奕科技已向辖区警方报案并委请律师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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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厦门视奕科技公司被上市顾问公司误导香港上市澄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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