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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陈康亮) 22日表示,中国证监会信息发言人邓舸将在北京根据简政放权、广进严管的设想,开始《企业债券发行试行办法》的修改事业,进一步扩大发行主体范围,简化公开发行审查程序,不公开
邓舸表示,下一步将以修改《证券法》为契机,加强依法监督管理,推进企业债市准入条件、新闻披露标准、信用评级要求、投资者适宜性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的统一。

邓舸说,上述事业的第一,是贯彻前几天发表的《关于全面深化中国共产党中央改革的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债市迅速发展和规范化”的部署。 现在和今后时期,中国证监会还将着力推进许多重点事业。

首先是推进债市创新。 积极扩大中小企业民间募捐试验地区的范围和主体范围,修改计划引进“新三板”品牌企业发行中小企业债券的《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企业债券的试行规定》,加快可交换债券试行的要点应收账款证券化等公司 与有关部门合作执行信用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安排,推进公司资产和信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统一迅速发展。 根据与银监会共同发表的《商业银行发行企业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吸引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尽快开始减记债务发行考试,鼓励商业银行寻找利用企业债市补充资本的其他方法。

其次深化相互连接。 与有关部门合作积极推进政策性金融债务在交易所市场上市。 依靠企业信用类债券部之间的协调机制,继续推进符合商业银行市场间投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债券品种市场间交易,推进注册结算机构间业务标准和技术体系的协调兼容性,提高管理效率。

标题:【财讯】中国将扩大企业债发行主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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