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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滥收费用现象突出,但目前高达3万元的罚款太少了。“鉴于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冲突频繁,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建议成立专门的投诉监督部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此外,宗建议通过立法扩大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很多商家都出了名

近年来,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冲突不断,最典型的是2010年底的“孔师傅停掉家乐福”事件。宗表示,目前,很多零售商的超级巨头“欺负客户”,很多供应商为了转嫁运营成本,不得不支付各种“入场费”。虽然早在2006年就有五部委颁布了《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来规范零售商的不合理收费,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这些超市并没有真正的威慑作用。

因此,宗表示,建议规范零售商的市场准入条件。同时规划各大城市的商圈,减少零售商之间的恶性竞争,引导零售商建立合理的商业盈利模式。此外,需要修订现行的《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将《办法》的执法权限统一到一个行政机关,并设立专门的投诉监督部门,以改变供应商无法投诉零售商收费过高的现状。同时,提高对零售商滥收费用的行政处罚标准。

商标应禁止跨类抢注

目前,我国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的现象相当严重。以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为例,除了十几个单位和个人蹲过与其知名商标“娃哈哈”相同的商标外,还有数百个单位或个人蹲过与“营养快车”、“酷炫”、“非常可乐”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尤其是一些跨类注册的娃哈哈商标和商品名,最终让消费者怀疑谁才是真正的娃哈哈。为了防止商标抢注,公司支付了高额年费。

为了制止恶意域名抢注和商标抢注行为,宗代表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通过立法扩大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将跨类域名抢注或商标抢注列为商号。与此同时,非法占用电脑者可能被要求承担数倍于反对费用的赔偿。第二,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特别是对有保护记录的商标进行积极的跨类保护。对于有保护记录的商标,除权利人提出异议后直接保护外,对异议、行政管理、司法程序中已受保护的商标采取积极保护措施,直接驳回其抢注申请。

标题:宗庆后:零售商乱收费应重罚严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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