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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

近几天频繁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可以看到,三聚氰胺、火锅底料、面粉增白剂、瘦肉精、染色馒头的残留温度依然存在,“地沟油”、“毒豆芽”、“牛肉酱”相继出现在BLACKPINK。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有四:一是市场体系本身不完善;二是法制建设跟不上;第三,食品监管存在漏洞;第四,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

中国经济时报:为什么中国有这么多食品安全事件?

刘俊海:我认为主要有四个原因:第一,市场体系本身不完善,这导致了很多企业的利益,包括很多食品生产经营者。二是法制建设没跟上,违法成本低,违法收益大,为什么这些奸商不行?三是食品监管存在漏洞。我们现在是多部门监管,但是监管还是有差距,没有监管的合力。如果发生事故,我们不知道是哪个部门负责。好像没人负责。第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比较差,缺乏识别一些不安全食品的能力,导致这些食品安全事故泛滥。

中国经济时报:我们对食品监管有特殊的法律依据吗?

刘俊海:仍然有一些监管基础,比如食品安全法。现在我们的监管机构还是执行的问题,执行力度比较差。而且现在各个部门都是分开监管,没有形成合力。对各个机构的监管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在的监督是被动监督,事后监督,被动监督。很多都是媒体报道或者领导批示后监督的。这是个大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你认为市场经济应该伦理吗?

刘俊海:这是一些经济学家提倡的。说资本不文明,商业不道德是完全错误的。市场经济必须强调文明、道德、个人文明和企业文明。我认为有必要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倡导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要求我们的企业从食品生产、加工、零售和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对消费者的承诺制度,以便于消费者监督。在我看来,可以推广一些企业的好例子。很多企业往往不敢说出自己的例子。其实这是一个合作系统。此外,许多企业没有食品召回制度,因此建立食品召回制度迫在眉睫。法律没有要求你这么做,但积极这么做是一种商业道德的做法。

中国经济时报:你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改善有什么建议吗?

刘俊海:我认为主要是法律监督保障。一是完善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共享、快速高效联动的执法监管合作机制,实现各部门无缝协作。二是抓住大案要案。这方面大案要案很多,但调查力度不够。三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仍不完善,应尽快出台。还有一个就是地方政府要改变过去保护犊牛的做法,大胆监管企业。你看,双汇企业所在的地方政府往往把双汇公司当成摇钱树,导致食品安全事故。

标题:刘俊海:四大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件泛滥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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