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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20点,央视新闻频道“东方时间空”播出了对安徽企业家、中国第一好人陈光标“诈捐”事件的深度报道。参与中国“第一好”《陈光标之谜》的记者叶文天、方辉、陈光标,对文中列举的事实一一“对质”,很多提到的慈善机构也陆续出现,澄清捐款是真的给陈光标的。

事件回放:陈光标回应“诈捐门”

4月24日,有媒体发表了叶文天、方辉的题为《中国“第一好”之谜》的报道,指出陈光标经营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营不善,捐款来源不明,质疑陈光标捐款的初衷和动机,并通过采访质疑其2010年慈善成绩单金额和去向,称其慈善“水”。

陈光标,42岁,安徽人,国家慈善明星企业家。中国首富中,第一个提出“裸捐”。这篇报道出来的当天下午,他在个人微博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展示了捐款的证据,并回应道:“记者不采访我,就乱写。”

昨天晚上,通过央视的平台,两位记者不仅畅所欲言地解释了他们的采访过程,而且陈的光标也再次出现,进一步解释了他在回应中的捐赠证据。最后,一些与事件有关的慈善机构,如国家红十字会,也出具了陈光标捐款的记录和证明。

记者:慈善应该是经得起折磨的

记者称,他根据媒体公布的陈光标《2010年慈善报告单》对捐款进行了逐一采访和核对。在采访中,他们了解到陈光标收取家乡捐赠的老人活动中心、农贸市场租金,供陈父母使用,但当地乡政府基本不予理会。

陈光标回应:“我从来没有向媒体提供过任何文字记录,也没有人要求我采访任何文字记录。”言下之意是记者采访的依据可能是别人编的。所谓收取租金的店面是他在农贸市场外拍卖的门面,共有11个店面,收益用于补充市场运作,与农贸市场本身完全不同。泗洪县天岗湖乡党委书记仲博证实,老人活动中心免费开放,陈光标负责农贸市场的卫生和清洁费用。

中国红十字会确认,2010年收到陈光标捐款700万元。陈光标继续澄清:记者说,他给江苏广材商会的捐款,因为不能开具抵扣发票,所以永远不能退,但实际上国家政策是房屋拆迁企业可以免税,所以不存在抵扣发票这种东西。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确认陈光标2010年没有捐款,报告中提到的百万元是2009年11月捐款的。此外,陈发起的企业家捐款共计300多万元,全部用于西南地区抗旱救灾。

当时,记者表示,他们并不否认陈光标做慈善的意愿,认为公众人物应该受到监督。"任何慈善机构都应该经得起折磨。"

陈光标:那么谁敢做慈善呢?

报告发现,除中国红十字会外,大多数慈善机构都没有公开透明的捐赠公示制度。在记者核实的过程中,有些慈善机构打不通电话或者回复慢。陈光标告诉记者:这一次,他真的感到很受伤。“是这样吗,出来憋一个?谁敢做慈善?”

根据陈光标向央视提供的一份名单,他这几年累计捐款已经超过14亿元。对此,北师大一中公益基金会研究所所长王表示,现在迫切需要的是,事件涉及的慈善机构要主动站出来,拿出证据,帮助慈善企业家“证明自己”。“在这次事件中,因为善意受到质疑,也因为这些慈善机构的不透明,受到伤害的不是陈光标,而是很多可能对善良感兴趣的企业家,他们可能有更多的顾虑。”

标题:陈光标央视回应诈捐门 多家慈善机构称捐款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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