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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电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产业管理办公室原主任许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许受贿罪、隐匿境外存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许,59岁,自2009年2月起任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产业管理司司长,负责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评审、发放和验收工作。

2010年8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曾判处被告人许有期徒刑11年,但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一审法院量刑过轻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1998年3月至2009年7月期间,被告收受贿赂,隐瞒境外存款数百万元,巨额财产800多万元不明,证据确凿。终审法院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10万元,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标题:市经信委原处长徐绍敏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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