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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获悉,北京律师庄莉一案将于4月19日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庄莉的家人表示,目前,庄莉犯罪的辩护律师尚未最终确定。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审判中为庄莉辩护的律师高子程和陈有西可能不会继续出现在庄莉不作为罪的被告席上。

记者尚未证实,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是否仍安排原一审团队(如审判长傅明健、法官黄莲)对庄莉进行再审。

根据本报记者获得的庄莉不作为犯罪起诉书,庄莉再审是为了追究庄莉2008年7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起诉孟赢时的刑事责任。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庄莉为了帮助孟赢洗脱自己的罪名,以帮助证人徐立军追回投资款的名义,引诱、教唆徐立军改变其违背客观事实的证言,并将其在金堂城公司的投资款转为其个人为孟赢提供的贷款。

起诉书共两页,只有一项罪名,与重庆当局此前披露的两项罪名截然不同。此前,重庆宣布庄莉也犯有合同欺诈罪。但此罪并未出现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

重庆市负责起诉犯罪的检察官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何、、陈荣鹏。

庄莉的不作为犯罪再次在法律界和司法界引起了极大的争议。由于此案的重要性,庄莉遗漏的辩护律师曾组织代表团参与其中,但名单尚未最终确定。

我们的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标题:李庄漏罪案4月19日开庭 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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