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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聪是一名香港商人,在华懋集团已故董事长龚如心的遗产纠纷案中败诉,他于4月26日被香港警方指控伪造和使用假文件。

26日上午,51岁的陈振聪在他位于戈夫山的公寓被商业犯罪局逮捕,并被带到警察总部,在那里他被指控伪造遗嘱和使用假文件。当天中午,他由一辆警车护送到东部裁判法院。下午3点,法官批准陈振聪取保候审,并从其兄弟处获得2000万港元现金和2000万港元人事担保。案件延期至7月8日。在此期间,他不被允许离开香港。他必须交出旅行证件,并每周两次向山顶警署报到。

2010年2月,香港高等法院判决陈振聪败诉龚如心1000亿遗产案,龚如心遗嘱上的签名为高仿伪造。两天后,陈振聪因涉嫌伪造文件被香港警方逮捕,随后以500万港元保释外出。经过深入调查和与司法部协商,警方再次逮捕了陈振聪,并正式起诉他。

标题:涉嫌伪造遗嘱陈振聪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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