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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快讯:2011年5月24日上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访问新华社。并与网友就个税改革的话题交换了意见。刘尚希表示,是否有必要在形式上对免征额中的价格上涨因素进行指数化,这也是一个可以在未来考虑的问题,而不是一件不可做的事情。但我觉得这些事情可能都要一步一步来,很多事情很难一步到位。

主持人:来回答一个比较集中的问题。他们说,他们看到一些国家的税收是根据国家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可以介绍一下这个方法吗?

刘尚希:这个方法以后可以考虑。在许多国家,消费物价指数与个人减税的免税金额挂钩,这在理论上更合理。那我们这次为什么不做呢?其实我国的情况是一种综合扣除,国外很多扣除都是逐项的,非常复杂。每个家庭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所以扣的金额也不一样。或者像美国的情况,如果你的收入水平高,扣除标准就不一样了。是分段推演。如果你的收入水平达到一定水平,可能会少扣一些。子项推演非常复杂。而我国是搞综合推演的,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综合在一起,大大简化了。比如在这个免税额里,考虑到了现有的生活成本,并且鉴于现在需要提高你的生活水平,其实也考虑到了价格可能发生的变化,包括这些东西。所以我们从800调整到了1600,从1600调整到了2000,现在又调整到了3000,其中包含了价格因素。我们之所以不像在国外那样按照年度与指数挂钩,也反映了这个因素。是否有必要在形式上对免征额中的涨价因素进行指数化,也是以后可以考虑的问题,并不是一定不能做的事情。我觉得这些事情可能都要一步一步来,很多事情很难一步到位。

标题:刘尚希:将来可以考虑个税免征额与CPI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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