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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做客新华网,就个税改革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刘尚希表示,在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下,免税额度可能只是一个方面,还有其他因素需要调整。如集聚、边际税率、征管等。

主持人:其实大家的意见里都能看到免征额从2000到3000的变化,也能体会到确实可以少交一些,但是大家的主要意见都集中在我们身上,免得不够,要改进。比如有些意见要集中在5000,比较合适。

刘尚希:实际上,税收问题不能仅限于这样一个因素。免税金额是税收的一个要素。如果只讨论税收的这一要素,或者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这一点上,就很难真正解决问题,使我们的税收负担更加公平。

主持人:但其实这个元素最吸引眼球,普通人也能直接感受到,所以大家的目光还是集中在这里。

刘尚希:是的,如果你想有一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恐怕免税额只是一个方面,还有其他因素需要调整。如集聚、边际税率、征管等。另一个是豁免额也考虑了是否要考虑其他扣除等等,而不只是这样的豁免额。税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问题。现在觉得调整不够。很多人觉得调整不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想法是实现一步。其实很难做到一步到位。任何改革都是渐进的。如果要做到一步到位,推翻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重新建立一套新的东西,操作起来会非常困难。而且如果没有实践经验,完全换一个新的可能会适得其反。你可能有很好的设计,很好的动力,很好的目标,但你可能很难做到。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你可以去对面。因此,在建立税制时,我们应该考虑在中国目前的社会条件、整个征管水平等制约下,我们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而不仅仅是我们能想到的。想起来很容易,但是对于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还是很难的。

标题:刘尚希:合理的个税制度免征额仅是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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