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179字,读完约8分钟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部主任谢多]

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很高兴再次来到陆家嘴(600663)论坛,讨论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今天,我们的话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也是各方关注的新市场发展。今天主要想给大家讲讲新市场的发展,谈谈我对这个市场的观察。

我想说三个问题。首先是谈谈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基本情况。其实,正如主持人刚才介绍的,我们的债券市场起步较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但是经过各方面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债券市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些债务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务和企业信用债务。在这方面,主持人只是引用了一些基本数字。就企业信用债券而言,我们通常认为是比较短腿的债券,近五年来进步很大。

2001年,债券公司信用债券融资不足150亿元;到2010年,公司融资规模几乎达到1.2万亿元。根据我们的计算,在过去的10年里,它增加了近80倍。这个市场发展非常迅速,其规模已经对我国宏观经济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所以,我想说说第一个问题。至于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希望大家关注一下近十年来中国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这种情况值得我们的同志和学者深入研究。

其次,我想和你谈谈为什么我们的国债市场在过去的10年里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想大概有几个重要的原因。一是继续坚持中央财政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不断坚持市场化发展道路。我们在工作中也觉得,如果能市场化解决,就不要行政化解决。

十几年前,大家还记得国债、政策性债券等债券就像是卖不出去的东西。我也参加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大量像实物一样发放。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其中之一就是要有坚定的决心,继续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债券改革。我觉得这是第一次体验。

第二,要想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包括公司债券的发展,就要明确市场定位。从工作中间的实践也说明,建立机构投资者市场是必要的。众所周知,债券市场的风险其实是相当特殊的。许多中小散户和零售客户没有准确把握风险和特征。这几年,特别是十几年前,一些公司债券已经破产等等。这次金融危机也出现了,比如香港雷蒙德债券的发行,说明债券市场应该如何发展,应该以什么样的投资者为基础,应该明确。

在实践中,我们觉得还是应该坚持以机构投资者为基础。一般来说,机构投资者对债券风险的把握更专业。从世界各国的基本情况来看,也是机构投资者主导的市场。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包括了全社会的银行、证券、保险、各类社会企业基金和各类投资基金,大概已经突破了这样的规模。

同时,广大的散户,也就是普通的居民投资者,通过这样的专业公司,直接参与了庞大的20万亿债券市场。我认为如何建立和确立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市场定位很有意义。

第三,在发展模式上,我们从工作中吸取了教训,坚持以场外市场为重点。债券和其他类型的投资,比如期货和股票,还是不一样的。如果市场由机构投资者主导,交易要求通常较大,这种撮合竞价方式在交易便利性上存在一定问题。另外,交易的目的也不同。因此,这种场外市场交易模式主导了世界各国的实践特征。

目前银行间债券的市场份额总体来说在我国国债市场份额中并不是很大,但是根据我们的分析,这个比例与美国、欧洲、英国的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的比例大体一致,所以也符合一般债券市场的发展规律。

第四,要发展好债券市场,还需要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特别是在企业信用债券的发展中,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应对违约风险。过去风险多的时候,强调行政控制手段。事实上,历史和实践都表明,使用严格的行政控制来解决不良风险处置问题,特别是如果采用大量的行政审批,实际上会在其他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认为使用大量的行政控制来管理债券是不合适的,包括发展企业信用债券市场。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信用债券主要采用登记制。与审批制不同的是,登记制注重程序合规,一般不对公司的情况作出实质性判断,而不是对管理作出实质性判断。大多强调各种信用信息向市场发布,投资者会分析判断。这两种方式是根本方向上的不同方式。

从实际效果来看,如果更加注重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等市场化约束机制,实践表明这种做法优于加强行政控制和审批。这也是近年来我国企业信用债券大发展的重要原因。

在这方面,工作中其实有很多矛盾,尤其是监管理念上。在市场上,我们也会遇到不同的意见,有些意见实际上暗示了我们管理体制中“谁的孩子就由谁来抱”的思想。但事实上,根据目前市场的发展,不同市场上交易主体和交易品种的各种组合越来越多。所以如果特别注意审批范围和交易领域,就会出现土地套牢的情况,制约金融市场的发展,包括债券市场的发展。

因此,我们认为,无论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如何,证券执法部门都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授权的范围执行证券法律法规。在银行间市场,同一个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证券法》打击和追查各种违法行为。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职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相辅相成。在这方面,主管部门主要是促进市场的发展,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仍然可以依法对参与者或相关行为进行实时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我认为是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刚才我们也讲了,在减少政府行政控制的同时,不要形成各方面的管理。

在这方面,加强自律组织可以有效填补空空白,这也是国际金融市场的一种常见做法。自律组织可以完成一些自律管理,发行自律产品,可以充分调动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因为他们比政府更了解市场,更有经验。在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指导下,自律组织的建设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创新。

自2007年9月以来,银行间市场成立了一个协会,拥有近2000名成员。这个协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一方面创新金融产品,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一系列产品,同时组织会员进行一系列主协议和一系列自律协议,有效支持市场监管。所以我想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这也是推动中行(601988)(601988)间债券市场的重要原因。

最后,我想说一下中国人民银行在债券市场可以发挥什么作用。我们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中,中国人民银行将尽最大努力发挥间接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没有作用吗?这是一种说法。另一种说法是,中国人民银行不应该直接管理债券市场吗?我们在工作中经常听到这两个论点。

首先要说明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对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债券市场的发展与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的实施密切相关。因此,根据国务院“三定”规划,中国人民银行还负责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划,协调金融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也是央行的重要职能。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为什么这么关心债券市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关系,就是债券市场的发展与利率市场化等更广泛的货币政策密切相关。

中国人民银行对债券市场的发展负有相当大的责任,并不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会直接干预市场的运行。所以这里政府的监管和自律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认为,市场主管部门应侧重于促进市场发展,包括确认自律规划和业务指导。自律组织可以做好市场自律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市场自律管理规范。当然,中国人民银行也非常重视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比如去年中国人民银行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交易所。我们完成了银行间市场与债券交易所的对接,进一步提高了中国债券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

还有很多困难等待我们去克服,但总的来说,我个人认为,只要我们坚持“十二五”规划中规定的一些基本指导思想,坚持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不断探索债券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调整一些过时的监管理念,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中国的债券市场,包括企业信用债券市场,潜力是很大的。虽然我们已经发展到相当的水平,我们的债券市场和其他市场,包括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等。,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和/12365;だよ 0/。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请批评错误。

标题:谢多:债市10年来发展规模增长近80倍

地址:http://www.fozhu315.net/fhxw/7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