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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财经频道近日就税制改革问题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他说,免税的确定不能超出个人所得税的定位。在税收定位不变的情况下,考虑到物价水平的上涨因素,将免征额提高到3000元比较合适,完全可以覆盖近两年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成本上涨。

“两会”召开以来,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讨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截至5月17日,已提交22万多条税收修正案,是全国人大就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最多的一次。无论3000元的起征点是否低,杨志勇表示,3000元的免税额度已经能够反映2008年3月以来价格水平的变化,而不改变税收定位。现在重要的是建立一个自动调整机制,将免税金额与价格挂钩。

与此同时,杨志勇不看好免税对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他认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希望通过调整个税工资薪金的免税额和税率来达到收入再分配的目的,只能起到有限的作用。免征额越高,对缩小收入差距越有帮助。

最近,个人所得税被减为“工资税”的说法尤为引人注目。很多网友还指出,由于对高收入阶层缺乏有效的税收征管,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已经成为“工资税”,而工薪阶层充其量也只是中低收入阶层。对于这一说法,杨志勇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个人工资薪金当然包括工资,但个税肯定不仅限于工资税,还包括很多内容。从修正案草案来看,增加免税额度,扩大低税率适用范围,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增加其可支配收入。

此外,在谈到税收能否起到“劫富济贫”的作用时,杨志勇认为这种作用是有限的,其基本功能仍然是形成国家税收,但无论如何都要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当然,富人不会等死,他们有很多逃税的手段。因此,加强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效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会更加明显。

标题:杨志勇:个税3000元起征已可覆盖生活成本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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