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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和气候危机把“低碳”的概念带上了历史舞台,而“低碳建筑”却没有标准。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等单位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低碳建筑技术要求》标准已基本完成标准框架,进入项目论证和验证阶段。该标准正式发布后,将成为我国低碳建筑产品环境标志认证的依据。近日,本刊专访了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唐。

中国房地产报:能否请您谈谈制定《环境标志产品和低碳建筑技术要求》标准的意义?

唐:中国的环境标志,即十环标志,是环境保护部授权的鉴定产品环境性能的认证商标,是目前国家绿色产品的权威认证标志。2009年初,环境保护部启动了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的研究工作,并先后与德国、英国、日本和美国开展了一系列具体的联合研究和示范工作。制定《环境标志产品低碳建筑技术要求》标准的目的是促进我国建筑的低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推进环境标志认证和低碳产品认证,环境保护部正在与其他部委和行业协会合作,共同推进环境标志和低碳产品认证的发展,广泛宣传绿色低碳理念。例如,去年9月,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和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刘斌杰签署了《北京实施绿色印刷战略合作协议》,将在五年内对符合中国环境标志标准的印刷企业进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中国房地产报:你提到国外低碳产品认证。中国是否与这些国家建立了相互承认机制?

唐丁琪媛:中国、日本、德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相互承认环境标志的合作协议。在低碳产品认证领域,德国蓝色天使logo在2008年推出了基于I型环保logo的气候Logo。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韩国和加州也在iii类环境标签的基础上引入了碳足迹或低碳标签。中国正在与德国、日本和其他国家谈判,签署低碳产品相互承认协议。

国际互认体系建立后,通过国内低碳产品认证相当于通过与中国签订互认合作协议国家的相关产品认证,出口时可以享受低碳产品的相关优惠待遇。因此,低碳产品互认制度有利于调整我国贸易结构,促进贸易可持续发展,是实现节能减排与贸易发展双赢目标的政策示范。

中国房地产报:认证过程中如何保证环境标志的权威性?

唐:首先,将邀请行业协会、企业、检测机构、环境专家和相关利益主体代表参与标准的制定,充分保证标准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最终标准将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并正式发布。此外,借鉴中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经验,我们正在与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施“双保险”制度。确保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生产企业不存在超标排放或停产整顿等问题。

标题:唐丁丁:通过认证推动低碳建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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