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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儿郎当”资本运营:走房地产致富捷径

曾任浙江萧山市副市长、杭州(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西湖区代理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的许迈永。

发达地区,立场敏感,掌握着重要的权力,而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许迈永利用自己的地位在房地产运营中“爬行”,通过看似走市场道路实则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手段走“捷径”致富。

根据检察院的调查,许迈永在1995年首次利用房地产牟利。他的远房表兄徐菲悦看中了萧山市的一块土地,时任萧山市委常委、副市长许迈永前来迎接,并获得了开发权。结果,徐菲悦获利300万元,许迈永获利150万元。从那以后,许迈永在许多项目中照顾徐菲悦。尝过甜头的许迈永从未能够接受它。根据调查,许迈永从徐菲悦获得了2000多万元。【/br/】【/br/】1998年,时任杭州(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许迈永向杭州汇丽刺绣服装公司董事长高某某借款,以投资款的名义向香港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投资1900万元。用这笔钱,许迈永开发了许多项目。除一小部分收益上缴国库外,约有1500万元被转移到个人。【/br/】【/br/】2000年12月,许迈永成立杭州瑞博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形式上,许迈永主持的国有企业杭金钢公司出资10%,汇力公司和浙江同策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0%。其实除了金钢公司投了100万,其他两家都投了900万。许迈永和两家公司的老板同意瑞博公司90%的股份由许迈永所有。2002年,金刚公司10%的股份也卖给了许迈永。经评估,2002年瑞博公司资产增加近4000万元。许迈永利用金刚公司这个平台,侵吞国有资产5300多万元。【/br/】【/br/】检察机关调查显示,2005年至2007年上半年,西湖区负责人许迈永帮助高某某出资的香港惠均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西湖区三墩镇29号地块,对方承诺给予许迈永20%的股份。由于资金等原因,高一直想把这个项目转手。然而,许迈永对这个项目非常乐观,并反对转让。后来,在没有告诉许迈永的情况下,这个项目被卖掉了,不包括原始成本,几乎没有利润。许迈永非常生气,大骂高某某,因为据他估计,正式出售这个项目至少可以盈利1亿。2007年5月,许迈永以炒股的名义向高某某借了2000万。

违规操作:开发商“换房换钱”

权力“炒房”:低投入高收益

许迈永不仅用权力来换钱,还用权力来“投资”,投资的品种是房地产。他经常跟一些房地产商说自己收入不高,两个弟弟都是残疾人,孩子留学压力大,所以想买些房子,做些“投资”。与普通人不同,许迈永的“投资”可以少花钱,甚至不用花钱。【/br/】【/br/】据检察机关调查,2003年上半年,许迈永要求项某某以一期价格购买何坤公司开发的5套“山水人家二期清水湾”住宅,先后出售后获利110万元,项某某拿出一笔钱补足150万元的整数,送到许迈永家中。2004年,许迈永向徐菲悦求婚,他想买一家商店。徐菲悦非常清楚,他以妻子的名义在市中心买了一家商店,价值320万元。徐菲悦付完钱后,把钥匙给了许迈永的妻子,并让她自己去收房租。五年内,许迈永仅房租就收了150万元。【/br/】【/br/】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妻子齐于2003年上半年接受杭州南苑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的请求,向其时任杭州市西湖区市长的丈夫转达帮助其解决公司“大厦”项目的土地拆迁问题。工作完成后,齐与一起,以低于市场321万元的价格,以他人名义购买了一套“大厦”。

你逃不出法网。经审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查明,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许迈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转让项目股权、承接项目、结算项目资金、解决亲属就业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并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45亿元。许迈永还利用其国有企业杭州金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资产共计5300多万元人民币。此外,许迈永在担任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以权谋私,将7100多万元的土地出让金非法退还给相关公司,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定许迈永犯有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br/][br/]新华社杭州5月13日电

标题:许迈永贪腐之路:“权房交易”的典型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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