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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快讯: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主建国会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顾圣杰在审议中指出,税制改革要进一步降低中等收入者的税率,通过低税率有效减轻中等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培育和壮大中等收入阶层,落实“十二五”期间富民理念。顾圣周强调,个税改革的取向不是聚敛财富,而是调节差距,造福人民,不可能通过改革增加税收,而是减少税收,造福人民。目前,与高房价、高房价、高居民生活成本的“三高”相比,居民收入相对下降。这也是这次征税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关注的重要原因。这项新计划将一级税率从5%降至3%,这是回应公众意见的一项重大措施。然而,这种减少是不够的。要进一步降低中等收入者的税率,培育和壮大中产阶级。从世界范围来看,税制改革的基本趋势是在降低个人总体名义税负的前提下调整税收结构。普遍采用的税制是低门槛、宽税基、缓级数和负税率的结合,这使得大多数国家的中等收入者的税收负担非常低。比如韩国中等收入人群只承担总税额的5%,美国在金融危机期间提出了针对中产阶级的永久免税计划。我国目前的社会基础并不支持西式高税收、高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但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和累进幅度,进一步减轻中等收入阶层的税负。

顾圣周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政府降低税率、拓宽税基、培养公民税收意识是正确的选择。“十二五”期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将会加速增长,这意味着工薪阶层纳税人的数量将会增加,税基将会扩大,这将更有利于促进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培养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也为空降低税率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国际经验表明,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公民意识逐渐增强,可以通过低门槛、宽税基、低税率、动态征税的税制改革,尽可能将劳动者纳入纳税队伍。最高45%的税率需要回到40%以下,以防止商业精英和领军人才因税负高而大量移民海外,防止税负高成为高端人才安居乐业的“拦路虎”。高边际税率会打击这一阶层的纳税意愿,既减少了税源,又降低了税收效率,增加了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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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辜胜阻:个税改革要切实减轻中等收入阶层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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