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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原副局长刘宝昨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罪名是涉嫌帮助一家公司在顺义区购买土地,并收受一块价值10多万元的名表。刘宝当庭翻供,不认罪,称记不住重点案件。该案没有在法庭上宣判。

涉嫌提前披露土地信息

昨日,检方在法庭上指控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原副局长刘宝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北京朗逸药业有限公司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购买顺义区国有建设用地,并于2009年6月收到该公司女副总经理潘京平赠送的Jaeger-LeCoultre手表,以12万余元的价格购得,估价17.9万元。此外,刘宝曾将潘京平介绍给顺义区李桥镇原党委书记李炳春,并提出在那里购买土地。因为要走法院拍卖程序,最后没拿到。李炳春作证说,他还收到了潘景平的手表。目前,李炳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根据行贿人潘景平的证词,她是在2006年被介绍给刘宝的,刘也把她介绍给了相关镇的领导和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在征地过程中,刘宝起到了三个方面的作用。

首先是获取土地信息。按照规定,土地信息只有进入市场后,企业才能知道。但刘宝提前向潘景平提供了尚未准备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地块信息,并告知其看中的地块要协调上市交易。潘景平说,他们终于看中了顺义区北武镇北方印刷产业基地的一块地。刘宝打电话给当时的印刷行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让对方帮他们选地,把朗逸药业公司留在开发区。

其次,地价的形成。按照正常程序,土地价格应由政府部门根据土地评估结果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购买土地的企业只需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估算价格,按照起步价和定价规则购买,不能提前与转让方协商。但知道刘宝等人,潘景平的公司可以提前和转让方“商量”价格。他们希望支付3000多万,最后报价3000多万,成功购买。

最后是排除竞争对手。根据政策规定,企业不能保证自己选择的土地会在招投标、拍卖、挂牌等程序中获得,在招投标中可能会被其他市场参与者抢走。潘景平说,他们给刘宝等人送钱送货的时候,对方不会考虑其他企业,就算其他企业来考察这块地,也会找理由推掉。

担心被放弃主动上交名单

刘宝在法庭上否认了检方的指控。

刘宝,50岁,北京人,大学学历。曾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顺义分局局长。

记者了解到,刘宝曾经是一名优秀的消防队员,参加过大兴安岭的灭火行动。1999年调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他从一个普通的文员开始,一步步由副科长提拔,直到2005年成为副局长。他的妻子说,刘宝当消防员时,她的工作打破了全国纪录。进入国土资源局后,她全身心投入工作,即使怀孕也很少回家。

刘宝说他是08年认识潘京平的。对方当时去他办公室询问顺义区的土地规划,事后没有联系。2009年9月左右,他正在办公室看文件,潘京平走进去,把一个“东西”放在沙发上就走了。至于那两个人说了什么,怎么处理“事情”,他们都说记不清了,还说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们没有打开看过“事情”是什么。

这种说法与他之前的供词不符。此前,他承认曾为朗逸药业公司购买土地提供咨询帮助,并“很清楚”潘景平送给他礼物的目的:一方面可以通过他结识一些领导,另一方面也希望土地招标、拍卖、挂牌过程顺利。

刘宝还交待说,去年8月,听说潘景平被抓后,怕被对方交待,赶紧上交了手表,并要求单位纪检人员将上交手表的时间提前到2009年9月24日。当时刘宝也交了1万欧元2万美元,说也是潘京平送的。但由于潘景平对此没有表示印象,检方最终没有认定这些外币是刘宝受贿所得。

昨天刘宝律师还出示了一张证明,说刘宝给单位交了一笔30万,也是别人给的,证明刘宝清廉。本案检察官称,刘宝未能坚守其卓越的操守。首先,他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第二,他的重要地位成了企业谋取利益的工具。本案行贿人潘景平提到,送礼时对方也找借口,但她坚持要送时,对方就收下了。

■现场

退庭玩失忆

昨天刘宝不仅在法庭上翻供,还失忆了。面对公诉人的提问,大部分回答“不记得了”。

他在法庭上否认自己因为知道潘景平被捕而上交手表,称“如果不是我的,就上交”。检察官问:“你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要交?为什么要改时间?”刘宝支支吾吾半天没回答。

刘宝还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手表价格。“这么贵,这块表,这个数字听起来我头疼。”

庭审结束时,公诉人建议法院判处刘豹10至13年有期徒刑,刘豹甚至称之为“不可理解”。

■后续

顺义国土资源局已整改

昨天上午,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组织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案。办案检察官张启明表示,市监察局第二分局已建议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进一步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程序。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昨日回应称,已建立整改措施,并在分局内各部门设立诚信监督员。

标题:北京顺义国土局原副局长涉贿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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