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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各种财产问题之前,犹太传统首要关注的是如何照顾好穷人。

打开经典的米什纳,犹太教拉比的枢纽,种子部第一卷《祈祷书》,讨论日常祈祷的程序。《天娇捐赠》第二卷规定,田地四角的庄稼归穷人所有,穷人要随意接收。《米希纳》共有六卷六十多卷,其中涉及了很多宗教问题。天骄为什么屈居第二?

迈蒙尼德的解释是:民以食为天,所以“种子部”在所有部门中排名第一;田角捐赠应该在收获前考虑,所以在收获相关问题中排名第一。田角捐赠了大约六分之一的收成。所有倒下被遗忘的果实,也都是穷人的。

收割后,地主们留出十分之一的“第一什一税”,这属于没有立足之地,但对国家生存至关重要的知识分子。剩下的十分之一是留给每年去耶路撒冷朝圣的。而七年期的第三年和第六年的“第二什一税”,是穷人消费的“穷人税”。休耕第七年,但田地和果林自然生长结果,让别人拿去,大部分属于穷人。

这些措施基本可以满足穷人的基本需求,但仍然存在两个问题:穷人开销大,红白喜事。旅行者不能指望等到收获的时候。为此,每个社区都设立了“扶贫板”和“捐赠柜”。在古代欧洲和中东,当一个犹太人到达一个无人陪伴的地方时,第一件事就是寻找当地的犹太社区。

以利亚撒(Eleazar)是一个犹太人,来自一世纪的泰莎巴托塔(Tessa)的拉比,他非常热衷于捐钱,当地的筹款人一看到他就跑了。一天,他去街上给他女儿买婚纱。当他看到几个募捐者躲着他时,他追着他问,他在给一对孤儿夫妇买婚纱。拉比以利亚撒立即支付了她女儿的婚纱。

但是他没有全部给,留了一点钱,买了一点小麦,放在谷仓里。他妻子去检查,但打不开门。原来是小麦神奇地填满了谷仓,堵住了门。妻子叫女儿去教堂找拉比以利亚撒,说:“你回来看看天上的朋友给了你什么?”但他说:“一切都是上帝的财产。你拥有的不应该超过穷人拥有的。”

将这个故事与上述扶贫措施结合起来,反映了两点:

在犹太传统中,捐赠者和接受者之间没有给予和被给予的关系,只有各自得到应得的部分。捐赠,分享,一切遵纪守法,不是出于善良。即使以利亚撒拉比是这样的好人,捐款的依据还是在法律上,只有通过他自己的解释。

救济是穷人应得的权利。他们不依赖富人的善良,也不用感恩。他们没有“菜来了”的屈辱和愤怒。这种穷人生存权的观点在古代世界可以鹤立鸡群,也是“犹太人发明福利制度”的基础。

这种权利观源于犹太传统中“合法财产”的独特模式。与当时世界各大文明流行的“自然属性”模式形成鲜明对比。在自然属性模型下,自己田地的产出自然被视为自己的财产。但在法律属性的模式下,场输出的归属与场的归属并不直接相关,完全取决于法律。

“合法财产”模式的优势在于,无论贫富,每个人都有权利和责任。为什么拉比以利亚撒要把上帝给的麦子捐出来?这里的责任是“不要靠救济致富”。法律是上帝制定的。无论解脱来自谁,源头都来自上帝。上帝给的小麦一旦过量,就需要转移给其他穷人。

在当今以色列的宗教界,很多银行都有专门的账户,这是一个现代化的“慈善柜”。向穷人提供特别无息贷款,用于婚礼、葬礼和婚礼等大额支出。即使是非常贫困的家庭,事后也会想办法还债。同等权利的人自觉承担责任。

犹太教拉比认为,不履行救助义务的人将受到上天的惩罚。听起来有点过分,但是如果不把穷人照顾好,不管赚多少钱,都要坐在火山口上,让大家坐在上面。这里的逻辑是,照顾穷人就是照顾自己。

标题:张平:济贫的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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