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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教育领域户籍限制,按居住地原则就近接受教育的建议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

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人口的流动性也在增加,大量的农村人口聚集在大中城市。这些流动人口不仅在工业和服务业领域承担了大量繁重的劳动,支撑了中国经济几十年的快速增长,而且显著增强了城市的活力,极大地方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这些为我们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移民长期处于“二等公民”的地位,无法真正融入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城市。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孩子的教育问题。

受我国长期实行的户籍制度的影响,一直采用户籍地招收年轻人的原则。然而,这种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的制度,目前已经严重脱离了社会现实。由于流动人口在城市的户籍往往停留在原籍,导致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长期分离,导致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少年难以在居住地入学的情况。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呼吁和推动下,各地出台了一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能够在城市接受教育(但仍存在支付“借读费”、“赞助费”以及流动儿童学校教学质量相对较低等问题),对缓解这一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目前,流动人口教育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这些青少年在义务教育结束后能否在居住地参加中考和高考并继续在当地接受教育。

在现行户籍制度下,广大城市外来人口子女在居住地无法正常参加高中、高考,往往只能回到原籍读书,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在城市“借读”,然后回到原籍参加中考、高考。这种现象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

首先,这种现象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导致大量青少年成为“留守儿童”,脱离父母监护,容易走上歧途;另一方面,那些在城市学校“借读”的学生也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回到原来的地方参考时,也会面临教材和考试方式的差异问题,不利于他们的正常发挥,从而可能影响他们的人生轨迹。

其次,这种现象人为地增加了学生家庭的负担,导致他们产生大量不必要的城乡往返费用和“借读费”。同时,这种现象也助长了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导致走后门、拉关系的盛行,甚至引发一些腐败问题。

最后,这种现象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和谐社会最初是一个平等的社会,但现实并非如此。不仅有城市户口的孩子和有外国户口的孩子不能平等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而且不同群体的有外国户口的人也是不同的。以北京为例,华侨、港澳同胞、归国留学生子女、外地来京机构子女等八类无北京户口的非北京学生,可以享受与有北京户口学生同等的待遇,而农民工子女则受到各种不合理的限制。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城市的孩子是国家的希望,农民工的孩子也是国家的希望。他们都有追求和享受高质量教育的权利。教育是关系到学生个人和家庭、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重大问题。因此,我们应尽快改变不合理的现状,并提出以下建议:

1.取消城市学校学生户籍要求。在当地居住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以上)的学生可以就近入学,参加入学考试。流动人口子女和城市学生平等享受城市教育资源。

2.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在移民聚集的大中城市,继续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设施和教师,努力实现辖区内适龄学生全部入学的目标。

3.与之相适应,需要改变一些大中城市教育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高考分数线明显偏低的不公平状况,防止在学习和考试环节放开限制后,大量考生流向低分录取区。

标题:宗庆后:建议教育领域取消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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