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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加快基金行业国际化

NPC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8日在上海表示,基金法修改仍有四大争议,希望尽快达成共识。

吴晓灵透露,首先,在修订草案中,扩大了“证券”的定义,将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凭证视为证券。证券投资应包括买卖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和衍生品。

其次,修订草案扩大了投资基金的范围。吴晓灵认为,私募股权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基金,在促进实体经济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需要有法律地位。

三是基金治理结构的选择。基金法修订小组希望通过规定不同形式的基金来界定金融工具的性质,从而享受相同的税收制度。

第四个有争议的部分是监管原则和分工。根据基金法修订小组的说法,不同类型的基金监管机构可能会有所不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表示,要进一步营造开放创新的环境,加快基金行业国际化。

徐明表示,虽然近年来公募基金公司和基金数量逐步增加,但总资产管理规模一直停滞在3万亿元以下,基金行业存在基金产品同质化竞争明显、销售渠道单一、成本过高等问题。

徐明建议,公募基金公司应积极拓展国际业务,设立海外子公司,参与海外机构,开展海外公开发行和私募或投资理财业务,加快跨境ETF发展。(周文天)

标题:吴晓灵:基金法修改尚存四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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