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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如心和陈振聪合影留念

中新网4月7日电据香港《空闻周报》报道,陈振聪虽然未获上诉法院许可向终审法院上诉,但他仍有“最后一件事”,即立即表示将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申请。如果终审法院也不受理,就等于宣告陈振聪“最终失败”。一些大律师估计,终审法院最早可在三个月内决定是否审理陈振聪的上诉,但陈振聪必须证明该案是否涉及香港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超过100万美元。我相信所有论据都被上诉法院驳回,很难说服终审法院接受。

香港大学法律助理教授张达明表示,过去有很多例子,即使上诉法院拒绝上诉许可,终审法院也可以自行决定接受,所以陈振聪仍有机会说服终审法院。他说,根据法律程序,陈振聪可以在从昨天起的28天内提交申请,并给华懋慈善基金和司法部7天的通知期。届时,终审法院会安排一个由三名常任法官组成的上诉委员会,聆讯及决定是否接受上诉。

张达明说,终审法院的法官可以运用他们的自由裁量权接受上诉。“本案主要考虑涉及的遗产代码相当大,会成为赞成批准上诉的一个因素;当然,终审法院也会考虑上诉是否有基本的上诉理由,或上诉理由是否充分。”

张达明估计上诉许可申请的聆讯可在三个月内进行,如果终审法院接受,终审案件最早可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展开。由于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里的妻子和上诉法院法官袁建宁参与了此案,他们拒绝批准陈振聪的上诉许可。相信马道里为了避嫌,不会听终审。

但资深大律师唐家华表示,终审法院受理陈振聪案的理由与上诉法院相同,即证明陈振聪的利益超过100万元,或对香港社会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唐家华表示,上诉法院已经反驳了这两个论点,更难证明该案对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因此很难说服终审法院批准其上诉。

标题:透视龚如心遗产案:决意直接申请上诉 大律师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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