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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宁波6月5日电6月4日上午,第四届中国开放论坛在宁波镇海九龙湖开幕。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002280)跨国公司研究院院长王志乐认为,跨国公司在中国有三大职能。第一,它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引擎;第二,它是中国制度转型的催化剂;第三,是中国和平发展的盟友。

据了解,中国的对外投资在过去十年中取得了很大进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那一年,中国的对外投资约为400亿美元,到2010年已达到1057亿美元。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院院长王志乐表示,这两年有一个问题,就是在中国引进外资之前,需要引进技术、资本、管理,因为当时说中国外汇、投资资金短缺。现在中国不穷钱,外汇不缺,但是太多了。所以有人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利用外资,甚至认为利用外资让外国人分享中国的利益有点“亏”。

“如果我们回顾这30年,我们觉得在外国投资问题上,如果我们想在下一步进一步开放,我们必须改变我们的观念。”根据王志乐此前的调查,自1992年以来,特别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跨国公司在华战略和理念发生了重大调整。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从跨国公司变成了全球性公司。

据报道,一家全球性公司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其海外业务超过国内业务总额。据王志乐分析,在全球化刚刚开始之前,跨国公司在海外的比例一般在40%左右,但最近这个数字上升到了60%左右。“全球化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和平发展的新时代,我们应该对跨国公司有一个新的认识。它不再是帝国主义侵略的工具,而是和平与发展新时代的全球化动力,也是我们发展中国家可以建立的利益共同体。”

基于这样一个基本观点,王志乐说,跨国公司在中国有三大职能。首先,它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引擎。每个人都知道它创造了就业、gdp、利润等等;第二,它是中国制度转型的催化剂。其实很多行业过去都不存在;第三,是中国和平发展的盟友。现在中国要想在世界上和平崛起,就必须有自己的统一战线,跨国公司只是统一战线中可以发挥作用的重要力量。

通过充分发挥这三个作用,我们可以认识到,中国今后不仅会停止利用外资,而且会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王志乐建议,对于像宁波这样民营企业大规模存在的地方,与现代全球性公司的合作对民营企业的崛起,尤其是对世界的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标题:商务部研究员:跨国公司在中国有三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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