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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渴望更好的生活。

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是福建省检察院新党组规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产品和检察产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强化了“特色意识”、“亮点意识”和“意识”,推进和巩固了生态检察、青少年检察、公益诉讼等鲜明亮点,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涉台检察服务,打造了一批国内知名检察品牌。

“创建检察品牌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增进人民福祉;推广检察品牌,让高质量的检察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就是让人民更好地监督我们,让我们不懈怠,以更精致的‘匠’精神和专业态度做好工作,为更美好的生活提供司法保障。”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说。

生态检查

让山更绿、更清、更蓝

推进1700多亩耕地的绿化和复垦

2018年5月22日,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姜污染环境为由提起公诉。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这是地区检察院反污染斗争的成功结果。

例如,一个村庄里有9家工厂造成污染,非法排放的污水流入岷江。在办案中,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和规范证据收集,对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惩,造成震惊。

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不仅要靠打击犯罪来治标,还要靠源头保护来治本。莆田市鲤城区检察院对市区一条主要河流水体的黑臭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开展疏浚、清河、沿河截污、生态补水四项重点整治。综合改善项目已经过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在91%以上。

治理水和山。

香浦铁路有许多山川,被称为“中国最美丽的高速铁路”。福州、莆田、三明检察机关在实施香浦铁路“青山挂白”整治过程中,主动融入整体发展形势,组织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与相关部门携手逐点核实“青山挂白”点,明确治理责任,推进1700多亩耕地绿化复垦。

福建是中国第一个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检察院积极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新理念,坚持打击保护、修复补偿、源头控制并重,将生态检察工作拓展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实践中,福建省检察机关探索实施的“专业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管理”的生态检察模式三次在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并被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写入高级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打击帮助、教育、援助和预防

帮助1453名失踪未成年人重返正道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成长,党委和政府的重视,父母的关心和社会的关心,检察机关尽最大努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使孩子对未来有希望,家庭更幸福。

这是一起发生在平潭的涉嫌寻衅滋事案,涉及30多人,其中大部分不满16岁,最小的是一名13岁的小学生。事件发生两个多月后,公安机关逮捕了六名涉嫌聚众斗殴的人。其中四人是未成年人,两人刚过18岁,五人是高三学生。

本案并不复杂,构成犯罪,检察院批准逮捕也很简单,但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他们的学习将在这里结束,这将影响他们的一生。最后,检察院在综合考虑后作出了不逮捕的决定。

2017年底,该案件被移交审查和起诉。起诉与否?检察官继续考虑:通过之前的调查和帮助,他们可以得到改善和挽救,而不是被推。现在,他们走上了正确的道路,不是将他们推向法庭,而是回归社会,不留痕迹,这有利于重塑全新的生活。因此,平潭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六名青少年。检察官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其中四人被大学录取,另一个没有继续学习的青少年也找到了工作。

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福建省检察机关积极寻求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合作。,为未成年人编织司法保护的网络。漳州市检察院积极推进,与公安、法院、妇联等单位共同建立了“春雷安全员”的防范和保护机制,成立了覆盖全市、县各村2000余人的春雷安全员队伍,以反性侵犯、反暴力、反冷漠为重点,加强遇险儿童预警和分级保护。该机制在最高检查中被评为“青少年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事件)”。

石狮市检察院牵头协调综治办、文明办、法院、公安、司法、教育、团委等12个地方单位联合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启动“保护校园安全”十项措施,编织了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辐射石狮市99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11万多名学生。泉州市委主要领导对此作出批示:“创新工程成效显著,成果显著,在全市推广。”

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的发生,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司法保护。福建省检察机关实行“谁执法谁负责”的法律责任制度,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省级巡礼活动。截至2018年10月,在校园举办了近4 000场法治讲座,覆盖2 000多所各级小学和中学,有130多万名受过教育的教师和学生。

2018年10月23日,部分全国人大和福建省人大代表应邀到福州鼓楼区检察院视察福建省新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展示平台。数据显示,福清市检察院推动清理整顿了16所无证幼儿园,使1500名儿童有了一个更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福建省检察院帮助1453名违法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重新找到工作。

省人大代表、惠安县第一中学校长周晋中看到平台上展示的一组数据,一个典型的案例,一份失落少年内心的忏悔,一张张因未被逮捕起诉而改变命运、走上正道的未成年人的笑脸,感叹道:“检察官默默无闻地守护着我们的孩子,春雨无声,滋润着一切。我想对这项未经审查的工作大加赞赏!”

公益诉讼

共同努力,形成双赢局面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元

“惠安县检察院对三起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亿元,国土部门主动履行职责,追缴土地出让金4亿多元的案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被选为第一批15个典型案件的诉前程序,在高检院进行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福建省检察院督促征收公益诉讼案件反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并入选高检院公布的五大系列典型案件;闽侯县食用油虚假非转基因标识公益诉讼案是我国首例转基因案件,被高级检察院列为十大典型公益诉讼案件。”

2019年1月10日上午,福建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汇报福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和亮点。

为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福建检察机关突出重点领域办案,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新福建建设。

——根据福建作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区位特点,以生态环境和保护领域为重点,打赢了污染防治的硬仗,处理了生态环境领域的1324个案例,发表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10个典型案例。

——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监管活动,积极配合福建省政府整顿矿山开采后“青山挂白”问题,处理156起此类案件,督促收缴生态恢复保证金4000多万元。

——与武夷山管理局联合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管,有效打击和遏制毁林、植茶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整理公益诉讼线索46条,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起。

——鉴于骗取财政补贴案件频发,影响国家扶贫开发政策的实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涉农扶贫开发检察监督活动集中,共办理各类涉农补贴案件51件,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针对与国计民生和社会关注密切相关的进口问题,我们与福州、厦门海关建立了合作机制,联合开展了对走私国外垃圾和进口食品药品的专项监管行动。海关向检察机关移交了27条线索,共同监管了3起案件。

——从饮用水水源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面入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保护,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4件。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定,福建省作为全国试点,于2015年7月启动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工作。2018年,公益诉讼案件特别突出:1082起案件通过诉前程序结案,39起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恢复林地2800多亩,恢复污染水源122亩,清除生活垃圾1020吨,回收清理生产固体废物137.6吨,督促关闭非法农场269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亿多元。

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福建省委、省政法委主要领导的肯定。福建省委改革办公室连续将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列为2017年和2018年的重点突破性改革。福建省检察院“着力构建五大办案体系,打造福建公益诉讼示范”获“共建新福建推进机制”一等奖。福建省检察院也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护送私营企业

司法保障的平等保护有利于发展

一个案例帮助一个企业,一个方案节省3500万元

“重视保护私营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创新权,加强对私营企业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大对知名企业落户、高端品牌引进等项目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团伙,向私营企业收取“保护费……”

2018年12月4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发布《确保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八项措施》,引起媒体关注。这是福建检察院从体制机制上保证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期服务的缩影。

在“品牌之都”晋江,检察机关“亲清保企”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了晋江市委主要领导的积极评价。市检察院以“一个专业部门、一个指导中心、一个保障机制、一个教育基地、一个普法队伍”的“五个一”,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在泉州市鲤城区,一家知名异地公司的员工提前租下自己喜欢的店铺,然后高价转租给该公司,赚取了数百万元的差价。根据事件的特点,历城区检察院向该公司下达了检察建议,提出了防范措施,对全国3000家门店的租赁合同进行了调查和整改,仅一年就为该公司节省了3500多万元。在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办案助企”的理念得到了生动的诠释。

福建省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和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强化了职责,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工作理念上,各级检察院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对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有制企业在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等方面实行平等待遇、平等保护和平等服务。在司法实践中,罪与非罪的法律与政策界限、逮捕与不逮捕的证据标准、起诉与不起诉同等对待,法律监督申请、信访、投诉与投诉一并处理。

——在工作措施上,着眼于非公有制经济新的发展模式和新的经营形式,准确匹配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营企业司法需求,提出服务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做法,使之成为制度规范。办案时,注意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和方法,防止经济纠纷被当作犯罪处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在工作定位上,鼓励地方检察机关结合地方特点和工作实际,把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果。加强检察企业之间的联系,在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设立106个检察室和检察联络点。泉州检察院开创了“亲清保企”的新模式,厦门检察院保送了“双十亿”工作,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由规范性文件和机制决定的服务和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无疑是私营企业的‘红利’,也是企业家的司法‘安慰’。”2018年10月31日,应省检察院邀请,福建省和福建省23名工商界及其他人大代表深入全省最活跃的民营经济——泉州,围绕“检察机关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主题进行现场检查。全国人大代表、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洪杰称赞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涉台检察工作

将法治注入两岸融合发展

《18条意见》增强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的安全感

“对人们来说,厦门是最亲切、最安全的地方。特别是检察机关在支持台湾同胞发展、保护台湾同胞权益、关心台湾同胞生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给予了极大关注。在我们眼里,‘检验蓝’是最漂亮的颜色!”厦门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英说。

作为第一个在厦门获得居留许可的台商和第一批在mainland China的台商检察联络员,吴家英的感受在厦门12万名台湾同胞中颇具代表性。

闽台之间只有一条水,隔海相望,相距最近,关系最深,感情最深。它们有着独特的历史和人文关系,在密切人员交流和加强经贸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2017年,台湾同胞人数达到313万;台湾百强企业有一半以上在福建设厂,闽台贸易超过1万亿元。

“全省检察机关自觉把服务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方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服务意见和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侵犯台湾企业合法权益和侵犯台湾同胞人身权利案件的监督,并予以落实。司法处理的各个方面。”据福建省检察院负责人介绍,福建省检察院充分利用其在台湾前沿的区域和人文优势,率先在涉台工作机制创新、两岸司法互助和涉台司法服务等方面进行尝试,形成了鲜明的品牌。

2018年6月,为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的合法权益,福建省检察院在贯彻落实大陆“31条惠台措施”和福建“66条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18条意见”,不断加强对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针对涉及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的盗窃、抢劫、勒索、电信诈骗、侵占等犯罪行为,我们将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办案帮助追回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的案件时,注意改进办案方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考虑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的关切,做好法律文书的解释和检察机关对案件的解释工作,努力把法律原则、理由和事情解释清楚,使台湾同胞和台商能够“看”、“懂”、“听”。

针对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和新期待,部分检察院与台湾事务办公室、台湾总会和台湾商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在台湾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设立了28个涉台巡回检察室或检察联络点,聘请105名台商担任检察联络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台资企业在云南投资有哪些具体优惠政策?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能为台湾和台湾企业提供什么更便捷的服务?”“平潭检察院台湾同胞服务处”的一名台湾商人发来的这条信息很快得到了回应。医院领导立即组织了与台商代表的讨论,收集了更具体的服务需求和司法需求。同时,及时联系工商、税务、海关、国家质检等职能部门。,充分了解实验区对台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并在整合后给出详细的答案。

“线上线下”联动为台商和台湾同胞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赢得了赞誉。“检察院高效便捷的服务让我们真正感觉到两岸同胞是一个血浓于水的大家庭。”一位台湾企业家有一种感觉。

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的安全感;通过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增强收购意识。福建涉台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台办和福建省委的充分肯定,受到台商和台湾同胞的一致好评。

当一个产品成为一个行业品牌,它会增加人们的信任,让更多人熟悉,这就是品牌的力量。“作为新时期高质量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的提供者,检察官应努力成为创造高质量法治产品的工匠、专家甚至大师。”霍敏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主抓主业,突出特色和亮点,强化检察品牌,发挥品牌示范作用,提高检察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吴新华、张)

编者:纪爱玲

标题:为更美好的生活提供更优质的法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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