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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福建省政府近日发布实施意见,重点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和创业,加强培训服务,进一步促进当前和未来的就业。

从返还失业保险金方面提出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参保企业不裁员或少员的,可返还去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当地政府指定的经济部门认定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则返还标准应根据企业申请时当地人均6个月失业保险金额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根据2018年底总体规划区净失业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事实,确定裁员人数较少。

对于被当地政府指定的经济部门认定为2019年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以及3-5月连续生产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的企业,如果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劳动力,将从就业补贴资金中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励。

意见明确,福建省将加大对商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励的政策支持。符合申请商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商业担保贷款,高校(含技工学校)学生和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的贷款金额最高30万元。符合企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新招聘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员工的25%(100人以上企业的1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企业孵化器基地经营者纳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范围。

根据落户人数、孵化效果和就业促进效果,福建省根据规定对各类企业孵化载体给予一定奖励。被评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补助;被评为国家级基地的按中央标准给予补贴,没有标准的给予80万元补贴。从1月1日起,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离校后2年内的失业大学毕业生(含技工学校)扩大到16-24岁的失业青年,就业见习时间从3-6个月延长到3-12个月,补贴标准适当提高。

意见强调,要积极实施培训,支持困难企业开展员工在职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拨付,不足部分可根据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和规定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记者严顺龙)

编者:纪爱玲

标题:福建省政府发布促进就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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