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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政协委员李提出建议,建议采取更多措施,促进我国村级组织人才振兴,更好地发挥“大雁”在农村振兴中的作用。

根据建议,近年来,福建村级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软硬环境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选拔村一秘、大学生村官、实施“三支一扶”等措施受到欢迎,村“两委”成员结构进一步优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村干部任务重、工资保障低、村级组织后备干部人选不足等。

因此,建议:一是创新村级组织人才队伍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人才队伍的绩效考核方法和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在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重点引进、使用和培养产业发展人才、新乡圣贤、大学毕业生、驻地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三是加强培训,树立榜样,加大表彰和激励力度,提高村干部绩效;四是改善待遇、减轻负担、提高效率并重,完善工资增长机制、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配套机制、退休后生活补贴保障机制和家庭生活困难救助机制,切实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记者林玉玺林魏)

责任:吉爱玲

标题:李:推进村级组织的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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