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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10点,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成员郑志忠接受了采访(录音、直播),并在网上与网友就“着力构建“党政同责”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进行了交流。

主持人:首先请郑副局长简要介绍一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情况。

郑志忠:好的。福建省坚持把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日益增长的需求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巩固优质发展、赶超的生态优势,牢牢把握环境质量只能好而不能差的责任底线。2018年,全省水、大气和生态环境质量将继续保持优良,居全国前列。2018年,当主要河流径流量较多年减少39%时,12条主要河流的一至三类水质比例为95.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4.8个百分点;小流域一、三类水质比例为84.7%,基本消除了劣ⅴ类小流域和“牛奶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九市一区空 95.0%(新标准为97.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5.7个百分点。PM2.5年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浓度低33.3%;厦门和福州的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中分别排名第7位和第8位;森林覆盖率为66.8%,连续40年居全国首位。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绩单是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巨大成就的结果。特别是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机制的实施,从制度上保证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提高。

主持人: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党政责任”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影响深远。这个机制是如何构建的?

郑志忠:福建省创新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共担”机制。2010年,率先在全国实施环保工作“一岗双责”;从2015年开始,我们将建立“一季度通报”机制和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依托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率先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升级为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2017年,我们制定并颁布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条例》、《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自然资产流失审计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形成党委统筹、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共担”机制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充分肯定,成为典型经验。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政同担责任”是一个牛鼻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牢牢把握。

主持人:抓住“党政共担责任”的牛鼻子非常重要。福建省目前主要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郑志忠:“党政同责”是一个系统的系统设计。有效发挥了党政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民族作用,扭转了生态环境保护单打独斗、各唱各调的局面,落实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领导,实现了从“政府责任”到“党政责任”、“末端治理”到“全面控制”、“监管企业”到“监管政府、监管企业”和“软要求”的转变,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第一,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每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得到细化和提升,形成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在每年的两会期间,九市一区的省委书记、省长和党政“一把手”都要签字,市县(区)也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每年都要对各地落实责任书的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在下一年的责任书签字仪式上上报,并上报相关部门,作为奖罚优罚劣的重要依据。简报会由省委书记安排,分管副省长专门对各地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点评。

三是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实施与中央环保督察无缝对接的生态环境责任工作推进机制,整合各类督察通报事项,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三位一体”督察为重点,在省委“八卦快车”上建立生态环境问题“一个账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重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督,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访谈,开展围绕人民群众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行动,推进民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有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

主持人:党政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如何通过“党政共担”机制发挥“重点少数”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郑志忠:目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和承载的关键时期。如何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干部的作用确实非常重要。近年来,随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深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发生了很大变化。书记、市长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呈现“一把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党政班子分工负责、狠抓落实、一级抓一级、落实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的良好态势。

主持人:中央环保监督工作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努力,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福建省环保监督取得了哪些成绩?

郑志忠:中央环保督察在全社会掀起了一场生态环保工作的风暴。就福建省而言,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增强党委和政府的责任感。推进绿色发展理念在各地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的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检查过程中,公开曝光、监督问责,营造了一个很强的问题整改氛围,一些地方和部门深受感动,从“让我做”到“我想做”,有效落实了生态环保责任。

二是推动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长期以来,一些区域性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因难度大、投资大而被长期拖延。通过检查员,地方党委和政府已经意识到环境问题不能被回避、避免和拖走。如果我们早点抓住他们,我们就会主动出击;如果我们晚一点抓到他们,我们就会被动。我们必须找出它们,把它们挂出来,下定决心彻底解决它们。近年来,福建省环境基础设施的缺陷得到了改善,内河黑臭、乱倒垃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一些工业园区的工厂和居民混杂现象已经完全解决;此外,分散污染整治、水源整治、非法清理自然保护区、矿山生态恢复等。都在加大投入,有序推进,有效提高了人们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三,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督察整顿为契机,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改革。在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污染防治、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为绿色产业、环保产业和科技产业发展留有空间,促进地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第四,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各级各部门利用环保督察整改的契机,努力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仅2018年,省级就出台了41项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和制度,涉及矿山生态恢复、水电站绿色发展、海洋生态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等。加快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主持人:生态环保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请谈谈人们纠正环境问题的行动的具体情况?

郑志忠:从2017年7月起,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集中、整改容易死灰复燃、重复上报等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中央环保监督期间人民来信来访仍未整改或重复出现的问题,政府组织开展了围绕人民群众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和治理行动。主要做法包括:

一是高层次规划,建立规章制度,凝聚力量,克服困难。六个部门联合发布了重点问题行动计划,并制定了整治措施。投诉受理的实施是由专门人员专门设计和处理的。按照职责分工,报告统一受理、统一编号、统一登记,问题统一分配,信息公开统一,监管统一,属地相关部门统一承办、统一整改、统一反馈。

第二,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克服困难,促进问题解决。缩短处理时间,实施快速调查,明确投诉处理的反馈标准,每月反馈一次,向群众公开整改进展情况,让群众看到持续整改的结果;建立系统的联合协商和转移监督核查制度,推动形成“以人为本、以事见责、以查促变、以实效见成效”的整顿和治理氛围。

第三,以平台为基础,灵活使用数据,力求精细化监管。充分利用生态云平台,开放各种环境监管体系。在保留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基础上,开通了电子邮件、官方和微博举报等多种方式,拓宽了反映问题的渠道。完善一企一档、在线监测、智能分析、自动预警和有针对性的监管,把环境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围绕人民群众的环境问题的整治和治理,打破了过去群众反映的各自为政的局面,极大地提高了治理环境问题的效率,把解决群众中的“小事”作为实现民生福祉的“大事”,人民的利益、幸福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主持人:福建省生态云平台建设现状如何,发挥了什么作用?

郑志忠:根据“生态省”的战略构想和建设“数字福建”的重大决策,福建省先后建成了一批生态环境信息应用系统。特别是2015年以来,坚持全省“一盘棋”,按照“大平台、大集成、高共享”的集约化建设理念,打造了首个省级生态环境大数据云平台。该平台的建设和应用经验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充分肯定,并荣获改革开放40周年“福建影响”生态文明优秀案例;在首届数字中国建设高峰会议和“6月18日”中国海峡工程成果交易会上作为成果项目展示。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高标准的平台建设。创建“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两个支撑和三个应用系统”。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在内的12名专家将组成一个项目专家组,福建数字和清华大学的专家将对整个过程进行检查,以确保平台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第二,注意数据的高度集成和融合。纵向开放国家部委,向市、县及相关企业渗透;横向融合相关部门的业务数据,以及物联网、互联网等数据,实现“横向到边缘,纵向到末端”的数据整合、融合和共享。

责任:吉爱玲

标题: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共担”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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