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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结合乡镇财政管理方法改革试点的经验,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的管理工作。 这对建立县乡镇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解决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实行乡财政县管理是“三不变”,即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全部权和采用权不变,乡镇政府享受的债权和负担的债务不变。 属于乡镇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依然由乡镇依照规定的程序批准。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财政收入的规模和支出范围明显“收缩”。 许多乡镇存在财政支持者多、债务负担过重、管理水平下降等问题。 如何解决这个难题? 辽宁省建昌县财政局局长黄克宽对此深有体会,说:“实行乡财县管理,确实好用! ”。

建昌县作为辽宁省唯一的乡财县管改革试点县,从2005年8月开始,在乡镇财政管理方面进行了预算共编、账户统一、集中收支、采购统一、票据统一管理等多项改革。

在预算编制中,县级财政部门确定预算的安排顺序和要点,提出指导意见后,乡镇政府根据指导意见制定本级预算案,按照程序报告批准。

在账户管理方面,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级财政部门代理,由县级财政部门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财政账户和相关结算明细账户。

收支方面,乡镇财政收入直接缴纳县级国库,支出根据乡镇年度预算,将资金直接转入各乡镇专家。 根据“工资保护、驾驶保护、要点保护、稳定保护”的基本,确定规定乡镇财政的支出顺序,优先保证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和机构的正常运转,向农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行业倾斜。 严格控制会议、邀请、手推车、电话等费用支出,严禁伤害工人财产的形象工程和业绩工程。

黄克宽认为,改革前全县28个乡镇中,26个乡镇存在工资不足现象,实施乡财县管理后,乡镇教师工资实行县统一,乡镇干部工资进入专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拖欠工资,老板的困难问题比较突出。 另外,乡财县管理者管理乡镇“乱收钱、花钱、乱放人、杠杆化”的行为,从源头堵住乡镇收入和浪费的“黑洞”,比较有效地抑制了乡镇债务的恶性膨胀。

“省直管县”的改革最早在浙江省实施,据说现在试行这项改革的省级单位已经有10个左右。 2002年以后,乡财县管考试在安徽、湖北、河北、河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开展,在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证基层政权运行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下一步如何在全国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的管理工作? 财政部强调除财政收支规模大、同时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乡镇外,大体上要推进乡财县的管理。 各地根据乡镇经济和财政状况,明确乡财县管理的实施范围,不能“一刀切”。 上级部门要通过提高转移支付力等手段,增强乡镇财力,保证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作,适当安排县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计划生育、公共卫生、乡村公路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支出。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作者:李丽辉)

标题:【快讯】“乡财县管”正全面推进 乡级行政“阳光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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